殿前都指挥使
官名。五代后周太祖广顺二年(952)置,总领殿前诸班。宋初沿置,位在殿前都点检之下,废殿前都点检后,遂为殿前司长官。掌殿前诸班、诸直及步骑诸指挥之名籍,凡统制训练、番卫、戍守、迁补、赏罚,皆总其政令。徽宗政和四年 (1114),始定其品序,位在节度使之上,从二品。南宋时,闲虚其位,而以主管殿前司一员任其事。
官名。宋设此官,为殿前司长官。其副为副都指挥使。掌管殿前诸班值及步骑诸指挥的名籍,凡统制、训练、戍守、迁补、赏罚等政令,皆总之;入则侍卫宫殿,出则护从车驾。见《宋史·职官六·殿前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