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狱平
汉朝举荐科目。被举荐任用者,掌纠正审判之弊端错案。《汉书·平帝纪》:“(元始二年)冬,中二千石举治狱平,岁一人。”注:“李奇曰:吏治狱平端也。”
汉朝举荐科目。被举荐任用者,掌纠正审判之弊端错案。《汉书·平帝纪》:“(元始二年)冬,中二千石举治狱平,岁一人。”注:“李奇曰:吏治狱平端也。”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北王府,员额二十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炮”。
官署名。明朝内府贮库之一。属内府十二监之一的内官监,设宦官进行管理。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理事一人或数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设三十七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二十五人。掌审查财政事项。
见“巡城御史”。官名。明清皆置,清代满汉各一人,掌绥靖地方,剔除奸弊。见《明史·职官二·都察院·十三道监察御史》、《清史稿·职官二·都察院·左都御史》。
辽官名。辽朝置。北面官,南大王院官员,在南院太师下。天祚帝天庆八年(1118)省。
官名。三国吴置。孙权黄龙元年(229)立孙登为太子,置左辅、右弼、辅正、翼正都尉,以辅佐之,称四友。诸葛恪自中庶子转此职。参见《三国志· 孙登传》、《诸葛恪传》。官名,汉置,俸比二千石,位次于将军。景
官署名。唐朝武则天垂拱元年 (685) 改右尚方署置,隶尚方监 (少府监),置令二员、丞四员,掌席荐、制革、胶墨等杂作,供天子御马之鞍辔及刀剑、斧钺、甲胄、纸笔、茵席、鞋履等; 另有监作、典事等。初为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七班,普通六年(525) 罢。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七班。
官名。清朝福建海军长官。同治九年(1870)任福建水师提督为轮船统领,始置。从一品,掌督率福州船局轮船。光绪五年(1879)改为福建总统水师。
胥吏名。宋初沿五代旧制,诸州军胥徒府史有子城使、教练使、都教练使、左右押衙、左右都押衙、中军使、兵马使、都知兵马使。徽宗政和三年(1113)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