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院院长
官名。即“法制院院使”。
官名。即“法制院院使”。
官名。北魏置,东魏、西魏、北齐、隋、唐沿置。多省称为行台右丞。在行台内职掌同“尚书右丞”。隋、唐时诸道行台只设一丞,左、右任置。唐高祖武德九年(626)省诸道行台时罢。隋视从四品,唐为四品。
官名。见“向导处总统大臣”。
官学名。辽于清宁五年(公元1059年)诏设学养士,颁经及传疏,上京、东京、中京、南京、西京各置儒学,设博士、助教以教授学生,属南面京官。
官名。元经正监的长官。员额一人,正三品。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奚族之北剋军,以剋为军之统帅。
官名。北宋太祖开宝九年(976)分作坊使置,属西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熙宁三年(1070)改东作坊使。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修理钟表。员额二十人,官阶为职同监军。
大理卿简称。
参见“骑兵参军”。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交通部,专管交通器材。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