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军都指挥使司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统领契丹、奚、汉、渤海四军之渤海军。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统领契丹、奚、汉、渤海四军之渤海军。
官名,为雒阳市长之副,佐市长掌管贸易市场上的市政治安及度量衡等事。(见《后汉书·百官志》,参看“雒阳市长”条。)《后汉书·耿弇传》:“于是拜为骑都尉,以恭司马石修为雒阳市丞。”
专差御史名。明制,南北两直隶各府州县均牧养官马以供军用。官马初生要烙印,死亡种马要报核,平时放牧要查验,因而有印马御史的差遣。自景泰初开始,南直隶差印马御史一人,北直隶与河南、山东两省各差印马御史一人
官名。明朝宦官御前近侍之一。掌随皇帝出朝时捧剑,位居司礼监太监及东厂提督守备等太监之次,属太监中地位极高者。
官名。十六国后凉吕光置。《晋书·秃发乌孤载记》: “吕光遣使署(乌孤)为假节、冠军大将军,河西鲜卑大都统,广武县侯。”
参见“都统司”。
蒙古语,意为“千”,或用以简称千户。
参见“雕”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职方中大夫土方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高等法院的主官。见“高等法院”。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理事一人或数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设七十三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四十九人。掌审查预算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