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官都尉
官名。三国魏置,掌管边郡苑马的牧养,六品。下设司马。西晋改置典牧都尉。十六国前秦复置。
官名,三国魏置,掌畜牧,类似汉朝诸牧师苑三十六所的苑监和唐朝的牧监。《唐六典·太仆寺·上牧监》注:“魏置牧官都尉,晋因之。”参看《通典·职官·诸牧监》。
官名。三国魏置,掌管边郡苑马的牧养,六品。下设司马。西晋改置典牧都尉。十六国前秦复置。
官名,三国魏置,掌畜牧,类似汉朝诸牧师苑三十六所的苑监和唐朝的牧监。《唐六典·太仆寺·上牧监》注:“魏置牧官都尉,晋因之。”参看《通典·职官·诸牧监》。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曹操置。为丞相府重要僚属,员 一人,参议军国大事。三国吴亦置,地位较高,不属丞相府,多由左大司马兼任。官名,掌参议军国大事。三国魏置,为丞相府属吏,员一人。吴也置
官署合称。即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并存,自三国魏始,尚书已成朝官,为政务机构; 中书也逐渐分局问政,却未转为朝官; 门下亦渐染指政事,仍以宫职尤多,国事运转须经三省而实现。南北朝
泛指官吏。公解府掾,即公署掾属。公解即公署、官府。府掾:官吏。解:通廨。
即银字圆牌。参见“牌符”。
西夏职官封号。授与下品官,称为文孝恭敬东南姓关上柱国。下有长艳、闻正、缘集、福合、德称,智观、养孝、利式、才盛、意教、复全等十一种。
元、明、清三朝掌管官府文书图籍之机构。元朝始署于翰林院,设典籍办理所属事务。明朝设于翰林院、国子监,分别设典籍一至二人。清朝设于内阁、国子监,分别设典籍一人或数人。唯内阁大学士以下皆无官印,如对外行文
官名。春秋吴、楚等国置。为负责边境城邑的行政长官。《史记·吴太伯世家》: “楚边邑卑梁氏之处女与吴边邑之女争桑,二女家怒相灭。两国边邑长闻之,怒而相攻,灭吴之边邑。”官名,春秋时吴、楚等国置,为边境城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刑部司次官,亦称刑部下大夫或小刑部,员一人,佐刑部中大夫掌杖、鞭、徒、流、死五刑的审讯、执行及赦免。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遂成为
见“内三院学士”。
省的军政长官。北洋政府设置,见“省都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