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据应劭《汉官仪》记载,汉武帝时置侍曹尚书,主丞相御史事。《后汉书·百官志》称为常侍曹,主公卿事,东汉改为吏曹尚书。见该条。
官名。明清工科之主官。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 (1391) 设,一人,秩正八品。建文(1399—1402) 中改为正七品。清顺治十八年(1661)沿设,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 (1665) 裁。
官名。简称“北洋大臣”。清朝同治九年 (1870) ,改三口通商大臣设。加钦差名义,由直隶总督兼。掌直隶、奉天、山东三省通商、交涉、海防及其它洋务。凡津海、东海、山海各关政悉统焉。官名,清朝道光年间,
春秋晋国公卿的食禄。《国语·晋语四》: “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
官名。即门功曹书佐。东汉司隶校尉及州郡长官佐吏,为功曹从事属员,主人事选用。三国蜀州府亦置,职同。晋朝后改为西曹书佐。不开府将军、太子二傅及郡皆置,为功曹史之佐。官名,汉置,为州的佐吏,位在功曹从事下
官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初年仍沿用清末旧制,于绥远设绥远城将军,主要管理军政和蒙旗事务;民政方面属山西省兼辖。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七月六日公布《都统府官制》后,改绥远城将军为绥远都统,与热河、察哈尔
官名。西汉初属卫尉。掌守建章宫,不常置。官名,汉置,掌建章宫之宫门屯卫兵,职与卫尉略同,不常置。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卫尉》,《汉书·宣帝纪》:“(元康元年)冬,置建章卫尉。”参看“卫尉”条。
官名。宋哲宗元祐三年 (1088),分通议大夫置。绍圣二年 (1095),复为通议大夫。
官署合称。隋朝陇右牧所属军马署,每牧置仪同及尉、大都督、帅都督等员。
官名。清朝太常寺之属官。顺治元年(1644)设。初只四人,后屡增至十二人,宗室一人,满洲十一人。初制五品,康熙九年(1670)改为正九品,寻改为视出身为差。乾隆元年(1736),改定以六品冠带食七品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