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内史
官名。汉初置,因其为王国自署,得到王的信任,其实权有时甚至超过朝廷所署的丞相。《汉旧仪》说:“汉置内史一人,秩二千石,治国如郡太守、都尉职事。调除吏属相。中尉、傅不得与国政,辅王而已。当有为,移书告内史。”《汉书·何武传》亦记武帝或武帝以后曾一度“中尉官罢,职并内史”。故《汉旧仪》谓其兼有太守与都尉之职。成帝时废王国内史,终汉之世不复置。晋代废国相,复置王国内史,职如郡太守。南朝诸代之制与晋同。
官名。汉初置,因其为王国自署,得到王的信任,其实权有时甚至超过朝廷所署的丞相。《汉旧仪》说:“汉置内史一人,秩二千石,治国如郡太守、都尉职事。调除吏属相。中尉、傅不得与国政,辅王而已。当有为,移书告内史。”《汉书·何武传》亦记武帝或武帝以后曾一度“中尉官罢,职并内史”。故《汉旧仪》谓其兼有太守与都尉之职。成帝时废王国内史,终汉之世不复置。晋代废国相,复置王国内史,职如郡太守。南朝诸代之制与晋同。
官名,也简称门亭长,汉置,汉朝州郡府门皆置门亭长一人,掌府门和通报纠仪等事,下有门吏、门卒若干人,《后汉书·儒林传·周泽》:“(孙堪)尝为县令,谒府,趋步迟缓,门亭长谴堪御吏,堪便解印绶去,不之官。”
爵位制度。指王、公、侯、子四等,北魏道武帝天赐元年 (404) 废伯、男而置。后复设伯、男。
使职名。唐朝内诸司使之一,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元年(907) 改为仪銮院使。官名。唐置,见“营幕使”。
官名。明、清礼部之副长官。明朝始设,一人,正三品,与左侍郎同佐尚书掌部务。清沿明制,定满、汉各一人,从二品。宣统三年 (1911),礼部改为典礼院,遂废。详“礼部左侍郎”。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太史中大夫保章上士佐官,正二命。
官名。清末邮政总局副长官。宣统三年(1911)设。一人,请简,以二品卿衔洋员充。掌司本局事务。
官名。即殿中监,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殿中监。官名。唐置,见“中御府”。
唐制,左右散骑常侍、侍中、中书令各二人,冠制均用金蝉珥貂,合称八貂。其中以左散骑常侍与侍中为左貂,以右散骑常侍与中书令为右貂。见《新唐书·百官志》“左散骑常侍二人”注。
未有爵秩的宫女名。明置,《明史·孝纯刘太后传》记其“初入宫为淑女。”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置于陕西察罕脑儿,掌该处粮盐生产、税课、运销之政。设提举一人,从五品,同提举一人,从六品,副提举无定员,从七品,及各食课司、各盐仓大使、副使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