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头条>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王国官

王国官

官类名。王国既是政区,也是汉代至南北朝地方政权组织形式之一。秦始普遍推行郡县制度,但在某种特殊情况下亦有设国的,如《史记·张仪列传》记秦惠王起兵伐蜀,定蜀以后,封蜀君为侯,置相以治理其地。此实为汉代王国置相的滥觞。秦王政八年(公元前239年)又以河西太原郡为嫪毐国,毐伏诛后不复置国。汉代地方政制采取郡国双轨制,汉初王国主要是异姓诸王,其后皇室依次剪灭异姓诸王而代之以同姓子弟,分立燕、代、齐、赵、梁、楚、吴、淮南、长沙九国,朝廷直辖者仅十五郡。其时王国大者辖五、六郡,王国内的政务全由诸王自己管理,设太傅辅导王,内史治民,中尉掌武职,丞相统众官,群卿、大夫其设置均如朝廷。分封诸王的目的自然是为了拱卫皇室,汉初的安定局面以及平定诸吕之难,实亦有赖于同姓诸王的力量。不过封国本身包含着分裂割据的因素,随着时间的推移,诸侯王势力迅速发展,至文帝时已成尾大不掉之势。景帝时采用了晁错的削蕃政策,先后削去了楚国的东海郡,吴国的豫章郡、会稽郡,赵国的河间郡以及胶西六县归朝廷直接管辖。此后王国的疆域一般均比郡为小,不再领郡而直接统县。王国的官制也相应有所调整,景帝中五年(公元前145年)令诸侯王不得复治国,王国之官均由朝廷任命,改丞相为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诸官,大夫、谒者、郎、诸官长丞,皆减少其员额。诸王不甘心于自己的被削弱,爆发了吴、楚等七国之乱。平叛后,景帝将几个叛王的国土分封给许多皇子;对国土已被削减或新封的诸侯王则加强了控制。武帝时继续推行削弱诸侯王国的政策,颁布推恩令:诸侯王除了以嫡长子继承王位之外,还可以推恩将自己的封地分给其他子弟,由皇帝制定封号,另行划属于朝廷管辖的郡。这样,从王国里不断分出许多小的侯国,王国的封地就越来越小,势力也越来越弱。在王国官制方面,武帝降郎中令之秩为千石,改太仆为仆,秩亦为千石。成帝绥和元年(公元前8年)改太傅为傅,省内史,改由相治民,职如郡太守,中尉如郡都尉。此后郡与国为平行的行政单位,其属吏亦相同。至西汉末年,王国愈益衰弱,政权完全集中于朝廷。但集权之后,大权又落到外戚王氏手中,形成了王莽篡汉的局面。光武中兴,鉴于西汉诸侯王的叛乱与外戚篡权,一方面禁止后宫之家干政,一方面也限制诸侯王的权势,所以东汉诸王的封地比西汉小得多。明帝时更明确地提出封国以租税多少为准,而不以封地的大小为准,已渐无封土之实。东汉抑制了诸侯王,但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又不得不提高州郡牧守之权。随着牧守权力的日益增大,又演变为末年地方割据的局面。魏晋至南北朝,诸王逐渐成为虚封,仅有名义上的封国,不得过问封国政事,仅食租税而已。只有权臣、军阀的封国,其王国内的军民财政均由王国独立行使,在地方上形成一种特殊的体制,禅代之际,即以王国的组织取代中央,自曹丕代汉到隋文帝取代北周都是如此。可以看作是政权转移之际的一种典型形态。魏晋以后王国之官大体沿袭汉制而略有增损。南朝宋时王子王弟虽非都督亦置记室参军,自此以后,诸王既置国官又别置府官。据《隋书·百官志上》记载,梁皇弟皇子国官有郎中令、将军、常侍官。又置典祠令、庙长、陵长、典医丞、典府丞、典书令、学官令、食官长、中尉、侍郎、执事中尉、司马、谒者、典卫令、舍人、中大夫、大农等官。隋建国后,诸王完全是虚封,连名义上的封国也没有,所封国名均系历史上的地名,虚封中所食实封户数的租调均由内府支给。此后王国之官虽它地方政制无涉,然隋代仍是国官与府官并置,至唐代,诸王出閤,仍置国官。自玄宗以后,诸王多不出閤,国官亦渐废除。自宋代开始,诸王唯置府官,不置国官。

猜你喜欢

  • 标统

    见“统带”。官名。标相当于团,统辖一标的长官称标统,也称“统带”,由正参领充任。见《清史稿·职官六·禁卫军》、又《清史稿·兵志二·各直省营制》。

  • 胥附上士

    官名。北周置。胥附大夫属官,佐其统所部禁兵。正三命。官名。见“胥附中大夫”。

  • 荆关监督

    官名。清朝工部荆关之主官。掌关政。顺治元年(1644)设,一人。由各部院衙门司员中选派,带原品充任,每年一更代。康熙四年(1665)裁,税课交地方官管理。八年(1669)复设。乾隆四十六年(1781)

  • 王国宗正

    汉初王国设宗正,掌亲属及王世谱,序录嫡庶之次,及宗室亲属远近等。景帝中五年省。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官名。西汉置,由王国自行辟除,掌王的宗族之事。景帝中五年(公元前145年)省。

  • 商卓特巴

    官名。清朝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之一。隶于噶伦。掌理库事。设二人,后藏设一人,为四品官。遇有缺出以叶尔仓巴、协尔帮、大中译及济仲喇嘛升补。又后藏增设小商卓特巴一人,缺出以岁琫喇嘛、森本喇嘛升补。西藏官名,掌

  • 都图

    乡村基层组织与粮区划分单位。宋代有都保,为乡与保之间的组织,而未见有“图”之名。都图成为地方基层组织始于元代。元时所修《新昌县志》卷一记该县当时县以下基层组织为改宋时的厢为隅,乡为都,里为图,并不冠地

  • 西藏办事大臣

    见“驻藏大臣”。官名。清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置,员额二人,简称驻藏大臣,统理前藏、后藏地方事务,均驻前藏拉萨。每年有一人轮流往后藏巡视边界,操阅藏兵。后减办事大臣为一人,添设帮办大臣一人,分驻前

  • 通传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亦单称为“传”。《贼情汇纂》卷三说:“燕历亦称燕经历,燕传亦称燕通传六人,主出入将命。”所记燕通传员额有误,应为八人。参见“传”。

  • 都市掾

    官名,汉置为郡县佐吏,也称监市掾、市啬夫,或称市吏,掌市政治安及校定度量衡及物价等事。

  • 右神武军统军

    官名。唐德宗兴元元年(784)置,一人,从二品,以授节帅罢任者,无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