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剑
本指饰有花纹之剑。汉制,朝服带剑。晋朝代之以木,谓之班剑。因其为虎贲所持,故晋以后成为随从侍卫之代称,且成为皇帝对功臣之恩赐,可随身进入宫殿,亦作为丧礼时的仪仗。晋朝得赐班剑者,自骠骑、车骑将军至侍中、尚书令、中书监、三公等,南朝梁只赐给极少数权臣。所赐人数自百二十人至十人不等。唐高祖武德四年(621)赐李世民四十人。后世亦有沿之者。清朝掌管帝、后仪仗的銮仪卫内设有班剑司。详“班剑司”。
本指饰有花纹之剑。汉制,朝服带剑。晋朝代之以木,谓之班剑。因其为虎贲所持,故晋以后成为随从侍卫之代称,且成为皇帝对功臣之恩赐,可随身进入宫殿,亦作为丧礼时的仪仗。晋朝得赐班剑者,自骠骑、车骑将军至侍中、尚书令、中书监、三公等,南朝梁只赐给极少数权臣。所赐人数自百二十人至十人不等。唐高祖武德四年(621)赐李世民四十人。后世亦有沿之者。清朝掌管帝、后仪仗的銮仪卫内设有班剑司。详“班剑司”。
宦官名。明朝内府二十四衙门各监、司、局及内府各供用库多有设置,无定员。
官名。元置,为储政院的佐官,员额二人,秩从三品。
官名。晋朝置,属廷尉。由通晓法令者担任。北齐亦置,属大理寺,员二十四人。官名。为法官之顾问,南北朝置。《隋书·百官中·大理寺》:“正、监、评各一人、律博士四人、明法掾二十四人。”《历代职官简释·明法掾
见“大臣”。
官名。亦称监兑通判。清朝督理漕粮的官员。隶于总漕。清初以府官监兑漕粮。康熙六年(1667)改委各府通判三十三人,秩正六品。掌稽查米色之美恶,兑运之迟速,並查禁包揽、搀和、需索、滋事等弊。光绪三十一年(
北齐、隋、唐、辽太仆寺官署名。参见“乘黄令”。官署名。唐朝太仆寺所属四署之一,掌管供应车辂和驯驭之法。“乘黄”是良马的名字。见《新唐书·百官三·太仆寺》。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水中大夫典鱼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西汉属左冯翊,为云垒长副职。官名,汉置,为云垒长之佐官,助云垒长掌高垒。参看“云垒”、“云垒长”条。
见“驻泊”。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役校人养马。在王宫者,并掌兵守护王宫。《周礼·秋官》: “蛮隶,百有二十人”,“掌役校人养马,其在王宫者,执其国之兵,以守王宫,在野外,则守历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