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事
①掌管某一职事。《曶鼎铭》:“曶,令汝更乃祖考司卜事,锡汝用事。”②当权,执国政。《战国策·赵策四》:“赵太后新用事。”
①掌管某一职事。《曶鼎铭》:“曶,令汝更乃祖考司卜事,锡汝用事。”②当权,执国政。《战国策·赵策四》:“赵太后新用事。”
官名。南宋史馆置,以侍从官充任,位在修撰下、检讨上,掌修史之事。
官名。元置,秩从四品,员额四人,为武备寺的佐官。
官署名。宋卫尉寺所属有左右金吾街司各一,判街司官以诸卫将军以上官充任。掌徼巡街市,皇帝外出时肃清道路。南宋时转属兵部。
官署名。金朝属司天台,掌历算,设八人。参见“司天台”。
军事编制。明天顺八年 (1464) 选三大营壮勇官军十二万,分立十二营。成化二年 (1466)罢,三年正式设置。分为四勇营、四武营、四威营。各营内又分为五军、三千、神机三营。命勋臣为总督,监以内臣。各
蒙古语,意为“渔人”。指蒙、元宫廷、投下捕鱼人户及掌管渔务官员。
爵名。战国时楚、秦等国皆置。秦称彻侯,为二十等爵最高一级。汉朝沿置,因避武帝讳,故曰通侯、列侯。为最高爵位,金印紫绶。秦及汉初多以军功封授。自武帝时丞相公孙弘封平津侯始,丞相亦得封侯。诸侯王推恩分封子
官署名。即兵部,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肃宗至德二载(757)复名兵部。参见“兵部”。官署名。唐天宝十一载(公元752年)改兵部为武部。兵部尚书、侍郎为武部尚书、侍郎;至德二载(公元757年)复
官名。明置,初称总督军务,后改称总督。详“总督”条。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十六年(211),曹操讨马超于关中,以曹仁行此职,督诸将拒潼关。魏、晋以后,为出镇某一地区的军事长官,或作为刺史等地方官员兼理军务的加官,权任很重。与安东、安南、安北将军合称四安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