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
百官族姓之长。《诗经·小雅·天保》: “群黎百姓”。郑玄笺: “百姓,百官族姓。”《国语·楚语下》: “民之彻官百,王公之子弟之质能言能听彻其官者,而物赐之姓,以监其官,是为百姓。”
西周时管理统治部族的基层官吏。西周金文作百生,见于《善鼎》(《三代》四·三六·二)、《辰臣盉》(《三代》一四·一二·二)等,即商代甲骨文中的“多生”。西周统治者继承商代的制度,利用家族公社的躯壳来组织周部族,同姓构成宗族,通过婚姻关系又产生姻族,不同族姓都是在族长控制之下的,他们就成了百姓的代表,故以百姓指这些不同族姓的族长。因为百姓是属于统治阶级,有的充任了统治阶级的各级官吏,故有时亦指百官,至春秋时犹然。《国语·周语中》记“富辰曰:‘百姓兆民’。”以百姓与兆民对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