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城巡检
官名。宋朝皇帝出巡、亲征,则于京师置,掌皇城守备之事。
官名。宋朝皇帝出巡、亲征,则于京师置,掌皇城守备之事。
官名。清末理藩部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一人,从一品,以满人充,特简。综领本部事务,监督所属各官。宣统三年(1911)改为大臣。官名。清末置,为理藩部的长官。见“理藩部”。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金中大夫雕工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署名。蒙古成吉思汗建国,封右、中、左三万户,分领属下军民。元朝分设于中枢及各路,置官万户,统领属下千户。明初沿设,置官正万户,正四品,副万户,从四品。后以名不称实而罢。然于西番 (今西藏等地区) 设
官名。东汉置,三国蜀、十六国后赵,西秦及北魏亦置。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职员令未载,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定为四品。杂号将军名,东汉置,三国蜀、十六国、后赵、西秦、北魏等沿置。掌帅兵征伐。
使职名。唐昭宗乾宁三年(896)李茂贞进逼京师,帝出渭北,以韩建为京畿都指挥、催促诸道纲运等使,移檄诸道,令共输资粮诣行在。
官署名。民国时,设于各省或特别区域的法院称高等法院,为法院的第二级,旧称高等审判厅。审理内乱、外患、第一审诉讼案及不服地方法院裁定而上诉案件等。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设于各省及特别区域,为三级法院中
官名。北齐置。太子中盾署长官,九品,员一人。参见“太子中盾署”。
官名。南宋置,掌本路铸钱之事。官名。宋置,掌铸钱事。见《宋史·职官七·提举(点)坑冶司》。
官名。北齐太常寺所属有太庙署,置令及丞。掌郊庙社稷等事,并领郊祀、崇虚二局丞。隋唐金元太常寺均置太庙署,以太庙令为长官,惟宋不置太庙署,以太庙令属宗正寺,以入内内侍充任,掌宗庙荐新、七祀及功臣从享之礼
即“太子太保”。见“宫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