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牧使
使职名。唐高宗仪凤(676—679)中始置,立四使: 南使有监十五、西使有监十六、北使有监七、东使有监九。其后增置盐州使,有监八; 岚州使,有监三。掌终岁巡按,以功过相除为考课; 其南使、西使各有丞三员、录事一员,北使、盐州使各有丞二员。玄宗开元二十三年(735)废。
官名。唐太府寺所属有国家牧场四十八个,称为牧监。高宗时若干牧监置监牧使一人领之,掌群牧孳课。南监牧使(简称南使)有监十五,西监牧使(简称西使)有监十六,北监牧使(简称北使)有监七,盐州监牧使(简称盐州使)有监八,岚州监牧使(简称岚州使)有监二;此外陇右地区有马坊七,另置陇右三监使以领之。马牛之群置牧长及尉,驽马与良马都登记在籍,良马称左,驽马称右。每年孟秋,监牧使以诸监之籍合为一。以仲秋上报太仆寺。繁殖超过定额有赏,死耗亦按比例折除。岁终监牧使巡按,以功过相除为考课的成绩。安史之乱以后,西北监牧使一般为中官所领,或由边镇节度使、刺使兼领,在淮西、淮南、山南东道等亦置监牧,以本道藩帅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