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头条>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监督

监督

官名。清朝设,为某一具体办事机构之主管官。初,为户部、工部所辖之职官,如户部所属之京通十三仓、大通桥、各榷关、工部各榷关均设。后,清末新设各学堂及大清银行亦置,为主管官。光绪二十七年(1901)后在全国各类中、高等新式学堂及大学堂普遍设置,负责主持教育事务,董理学规,稽察办事人员,裁定出入经费等事。辖教务提调、庶务提调、斋务提调各一员。辛亥革命后改称校长。光绪三十四年,户部银行改为大清银行后亦置监督一职。又,户部崇文门榷关及大清银行所设监督,分为正监督、副监督;京师大学堂所设监督称总监督。参见“京通十三仓场监督”、“大通桥监督”、“户部榷关监督”、“崇文门监督”、“浒墅关监督”、“工部榷关监督”、“京师大学堂总监督”、“大清银行正监督”、“大清银行副监督”等。


官名。清朝末年,有些部门的负责人称监督。如十三仓监督、崇文门左右翼监督、大清银行正副监督、大学堂总监督、造币厂正副监督等。参看《清史稿·职官六》。

猜你喜欢

  • 邮传部庶务司

    官署名。清末置,属邮传部。掌理各司员升迁调补,监用典守部印,收发文件、电报,并署内会计、营造、购办及不属于各司的杂项事务。设郎中二人,员外郎二人,主事四人,七品小京官二人。内部组织分铨叙、支应、综核三

  • 官名。一州之长。《礼·曲礼下》: “九州之长,入天子之国,曰牧。”汉朝及其后,州牧亦省称牧,参见“州牧”。清朝为知州别称。1、掌畜牧之官。商、周派驻某地掌管六畜放牧及牧地的官。参看《免簋》《同簋》。2

  • 西单于

    官名。十六国前秦置。《魏书·铁弗刘虎传》:“(苻)坚后以(刘)卫辰为西单于,督摄河西杂类屯代来城。”

  • 司法官甄录试及初试典试委员会

    司法官考试机构。北洋政府置,设典试委员长一人,由司法总长遴选,经国务总理呈请大总统简派;典试委员与襄校委员人数均由司法总长临时决定,经由国务总理呈请大总统派充:监试委员二至六人,由司法总长遴选,经由国

  • 山虞

    官名。掌管山林政令。《周礼·地官》: “山虞,每大山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中山,下士六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小山,下士二人,史一人,徒二十人。”官名。周设此官,

  • 视学官

    官名。简称“视学”。清末巡视各地学务之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属学部者十二人,正五品,专任巡视京外学务。属地方者,每省六人,正六品,承提学使之命令,巡视各府、厅、州、县学务;每县设一人,兼充学

  • 司度中士、下士

    官名。北周始置司度之官。有司度中士,正二命;司度下士,正一命。掌司度的标准。属冬官府匠师中大夫。

  • 左寺

    官署名。明清大理寺所属机构,分掌狱讼复审工作。参见“大理寺左寺”。

  • 复育少卿

    官名。北魏置。《魏书·官氏志》: “(孝文帝太和十五年477)又置司空、主客、太仓、库部、都牧、 太乐、 曹、 官舆、 复育少卿官。”太和十七年定为三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 犬师

    官名。殷朝置。掌田猎。《甲骨文合集》第二七九一五片: “王其田, 犬师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