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头条>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税务司

税务司

官名。清后期主管各海关税务行政的官员。咸丰四年(1854)设。由外国人充任,掌各海关税务司署行政及海关人员任免事项。只对由英国人把持的总税务司负责,是各海关的真正主管,而清政府任命的海关监督无权过问其事。辖征税科即内班,掌行政; 稽查科即外班,掌检查; 巡缉科即海班,掌缉私。光绪二十七年(1901),海关周围五十里以内常关关税,亦归其征收。


官署名。清置,掌海关税务。咸丰九年,始设总税务司及各通商口岸登务司,由南洋通商大臣委任英国人李国泰负责总税务司,并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札委。同治三年李国泰去职,改由赫得继任。因其建议在新开口岸添办关税,清政府遂将各口岸税务司官员及帮办等职的任免权全部交给赫得,并准许其募用外国人员,于是各口岸得税务司皆属外籍,全国海关行政权全部落在外国人手里。清朝末年拟收回关税权,设税务处专管,然已末大不掉。民国北京政府仍沿其制。民国十七年国民政府成立后,总税务司属财政部的关务署,废止“协定关税”,另设国定税则委员会,以收其制定税则之权,至此,海关行政权始收回。总税务司虽仍以外国人充任,但职权大削,仅为一普通事务人员,各口岸税务司官员,渐以中国人担任。

猜你喜欢

  • 宗人府

    官署名。明洪武二十二年(1389)改原大宗正院而置。设宗人令一人,左、右宗正各一人,左、右宗人各一人。掌皇族属籍,以时修纂玉牒,书宗室子女嫡庶、名封、嗣袭、生卒、婚嫁、谥葬之事。以亲王领之。永乐(14

  • 实录院同修撰

    官名。南宋实录院置,以侍从官充任,掌修实录。参见“实录院”。

  • 巫官

    官名。春秋时鲁国置。掌巫筮禳祷。《说苑·辨物》: “哀公射而中稷,其口疾不肉食,祠稷而善卜之巫官。”

  • 大前疑

    官名。北周宣帝大成元年 (579) 正月置,为四辅官之首,是主要执政大臣。越王宇文盛以上柱国、大冢宰任此。官名。北周设置,员额一人,备顾问参议,为四辅之一。《周书·宣帝纪》:“大象元年(公元579年)

  • 铃下威仪

    官名,即铃下的别称。因其掌铃下威仪,故称。参看“铃下”条。

  • 一等侍卫

    官名。清朝侍卫中之第一等。武职正二品。由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充任。掌宫廷宿卫及随扈皇帝之事。顺治元年 (1644)定制: 每旗二十人,共六十人。雍正五年 (1727) 始定,武进士一甲一名得授为此职

  • 多臣

    官名。殷朝置。武官。《殷契粹编》第一一六九片: “多臣往 (警)。 ”

  • 郡车曹

    郡分职诸曹之一。晋置,《金石录》二○《彭祈碑阴》有车曹史,可能是掌管郡内车辆之事。

  • 建忠中郎将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 (196—220) 末孙权置,领兵。骆统以此职领武射吏三千人,后兼领凌统兵。见《三国志·刘丝传》、《骆统传》。官名,东汉末年孙权置,掌宿卫或征伐。《三国志·吴书·骆统传》:“常劝(

  • 苏琫堪布

    唐古特官。清分设于前后藏,为达赖与班禅宫中之官。员额各一人,在宫内主管饮食、盥洗等事,其对内对外的权力甚大。民国时期沿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