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库
官名,掌管库藏的小官。《礼记·枟弓下》:“所举于晋国,管库之士七十有余家,生不交利,死不属其子焉。”注:“管库之士,府、史以下官长所置也。举之于君,以为大夫士也。”
官名,掌管库藏的小官。《礼记·枟弓下》:“所举于晋国,管库之士七十有余家,生不交利,死不属其子焉。”注:“管库之士,府、史以下官长所置也。举之于君,以为大夫士也。”
州吏名。北齐司州置,地位在部郡从事之下,职掌则同。参见“部郡从事”。
见“五校尉”。官名合称,又称五校尉或五校。即屯骑校尉,越骑校尉、步兵校尉、长水校尉、射声校尉。东汉时五校尉属北军,故称北军五校尉,领禁卫兵,驻防京城。后也有沿置。见《后汉书·百官四·北军中候》。
官名。宋置,多为州郡守臣兼任,掌按练军旅,督捕盗贼,以清境内,凡诸营之名籍,较其壮怯而赏罚。见《宋史·职官七·经制边防财用司》。
官名。见《汉书·外戚赵皇后传》,所掌不详。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掌朝下大夫职金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金宣徽院所属有杂物库,以都监、同监为正副主官,下设本把八人,每库知书各二人。
参见“城郎”。
九条的内容为: “一曰决狱科罪,皆准律文;二曰母族绝服外者,听婚;三曰以杖决罚,悉令依法;四曰郡县当境贼盗不获者,并仰录奏;五曰孝子顺孙义夫节妇,表其门闾,才堪任用者,即宜申荐:六曰或昔经驱使,名位未
官署名。掌铸印信之机构。元朝始设,明、清沿之,均隶礼部。元世祖至元五年(1268)置,掌刻印销印之事,秩正八品。设大使一员领其事,下设副使、直长各一员。明朝设大使一人,副使二人,万历九年(1581)革
官名。南宋置,为军器所属官。初设六员,后改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