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部分配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粮食部,职掌分配所征收的粮食于消费市场。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本司事务。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粮食部,职掌分配所征收的粮食于消费市场。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本司事务。
金代部族军之一。由奚人、遥辇等九猛安组成。分徙于咸平、东京、临潢、泰州、山西、河东、滨、棣及西北、西南二路之境。
官署名。北齐隶光禄寺,掌供设宫廷铺陈张设之物,设令、丞各一员。隋、唐、五代改隶卫尉寺,掌祭祀、巡幸、朝会、王公婚礼之帐幕床席供设。隋朝置令二员,唐朝置令一员、丞二员。又有监事、掌设、幕士等员。官署名,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长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一人,正二品,简任。承总理大臣命管理本院事务,并指挥监督所属各官。官名。清末置,为法制院的长官,见“法制院”。
见“集庆万寿营缮都司”。
清朝教习俄国留学生学习满、汉语言文字的学馆,康熙四十七年(1708)设。初名俄罗斯学,后改称俄罗斯文馆,亦简称俄罗斯馆。设满、汉助教各一人,额缺隶国子监。雍正五年(1727)恰克图条约签订后,定俄国学
官名。明清工科之职官。明洪武六年(1373) 设,二人,秩正七品,推年长者掌印。二十四年定设四人,秩正九品。建文 (1399—1402) 中改为从七品。又,南京工科亦设一人。分掌阅视军器局,巡视节慎库
官名。唐高祖武德五年 (622) 改右御卫为右领军卫,置二员,从三品,协掌宫禁宿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射声番上者,分配之; 凡分兵主守,则知皇城西面助铺及京城、苑城诸门。宋朝置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
官名。清入关前置。太宗崇德三年(1638),于六部、理藩院等机构设,员额不等。顺治元年(1644)改为郎中。唯宗人府于雍正二年(1724)复改郎中置。参见“宗人府理事官”。官名。清朝宗人府设此官,掌宗
官名。三国魏诸州郡置为属吏,八品或九品。官名,三国魏置,为州郡属吏,掌门防。
满语官名。汉名为族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