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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本

① 明朝宦官刘瑾专权之时,凡官员章疏必先具红揭投刘瑾,号红本; 然后交通政司,号白本。②明清专指用红笔批过皇帝处理意见的臣僚奏章。清制,内外题本经内阁票拟、皇帝裁决后,仍发回内阁,用红笔将皇帝选定之票签分别以满、汉文字批于本面,名曰“批红”。经过批红的题本,即为红本,每天由六科值日给事中领出传钞各关系衙门执行,年终缴回内阁,贮存于红本库。


1、明朝宦官刘瑾专权时,大臣的奏章都得一式两份,一份送皇帝,名白木,一份送刘瑾,名红本。

2、明代刘瑾以后,直至清朝,皇帝朱批的奏章为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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