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金大安元年(公元1209年)置武成王庙,有令及丞,掌春秋祀享,以郊社令、丞兼。
外城巡警总厅所属机构。原属外城工巡局,掌刑部及各衙门移交的工作人犯。巡警部成立后改归本厅,其职掌改为收养贫民和工作人犯,令其学习工艺,并管理各粥厂与济善堂,其性质属于京师地区的慈善事业机构而兼劳教场所
郡分职吏名。晋置,为武吏之一。见《集古录跋尾》所引《司马整碑阴》。
官名。为大乐正的副职,见“大乐正”。
官名。魏晋南北朝与外兵郎互称,为尚书省外兵曹长官。参见“外兵郎”。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官缺不入月选,由军机处等衙门请旨而授官之例。运使皆请授,道府亦有请授者。凡请授,由军机处奏请,以俸深道十人、知府十人进单请旨特授; 由吏部奏请,则以在部候补之
①官吏考核制度用语,指官吏考核过程中的复核。唐朝后期,凡对官吏考课,其政绩均需复核。始见于文宗太和元年(807)正月之敕: “诸道节度观察使去任日,宜具交割状。仍限新人到任一月日分析闻奏,并报中书门下
官署名。清制,户部、工商均设钱法堂,掌鼓铸钱币的政令,由本部右侍郎兼管,清末废。见《清会典》户部钱法堂、工部钱法堂、《清史稿·职官一·户部、工部》。官署名。明代以宝钞属户部,铸钱属工部的宝源局,而于各
官名。辽北面官,西南面五押招讨司长官。
官名。十六国前凉置。掌参议军务以及经济等其它政务,并可率军出征。参见“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