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案处
官署名。清末法律馆所属机构。详“修订法律馆”。
官署名。清末法律馆所属机构。详“修订法律馆”。
官署名。北魏置,为门下省设在宫外的衙署,被废之帝、王多死于此。其后不见。北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又置门下外省,掌谏诤拾遗,以左散骑常侍、左谏议大夫、左司谏、左正言各一员、给事中四员
泛指挏马令、丞、尉等官,属太仆,掌取马乳制酪供宫中用。详“挏马”条。
吏员名。即下都军使。宋置,属殿中省尚辇局。员额一千人,掌奉供御舆辇,旧亦祗应殿阁使用。其地位次于正供、次供。
官名。又称“监临官”。科举考试中乡试之监考官。总摄考场事务,除主考、同考官外,考场办事人员均归其委派、监督。明制,各省乡试皆由中央委派巡按御史充任。清制,顺天乡试用满、汉各一人,汉员以府尹充,满员以其
乡、镇公职人员。国民党政府设于乡、镇公所,掌理文化事项。下设干事。
官名。东汉初为屯骑校尉改称,掌北军宿卫兵,建武十五年(后39)复旧。东汉末复置,董卓曾表曹操任此职,操未就任。官名,汉置,为八校尉之一,原称屯骑校尉,东汉初改称骁骑校尉,建武十五年复称屯骑校尉。
官制用语。宋朝禄赐制度之一。凡选人、使臣等无职田或职田不足者,于本俸之外每月另给补贴,称茶汤钱。
官署名。明朝工部营缮司所属五大厂之一。掌贮木材,以供营缮。
司法官考试机构。北洋政府置,设典试委员长一人,由司法总长遴选,经国务总理呈请大总统简派;典试委员与襄校委员人数均由司法总长临时决定,经由国务总理呈请大总统派充:监试委员二至六人,由司法总长遴选,经由国
官名。夫余国置之。夫余国以六畜命官,有牛加、马加、狗加等,分主各邑落。见《后汉书·东夷列传》。官名,汉时夫余国置。《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夫余在长城之北……国有君王,皆以六畜名官,有马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