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太仆寺
官署名。明洪武三十年(1397)置北平及辽东、山西、陕西、甘肃等处行太仆寺,掌各边卫所、营堡之马政,以听于兵部。山西、北平、陕西,每寺设少卿一人,丞三人; 甘肃、辽东,每寺设少卿、丞各一人。永乐元年(1403)改北平行太仆寺为北京行太仆寺,十八年改称太仆寺,洪熙元年(1425)复称北京行太仆寺,正统六年(1441)再次定名为太仆寺,而以洪武时置于滁州之太仆寺加“南京”字。
官署名。明制有行太仆寺。《明史·职官志四》谓其“掌各边卫所营堡之马政,以听命于兵部。”其所辖之地为山西、陕西、甘肃、辽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