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警务科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巡警职制,考核巡警官吏,管理消防、风俗、交通警察,并稽查外国来华人员。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巡警职制,考核巡警官吏,管理消防、风俗、交通警察,并稽查外国来华人员。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
官名。宋朝殿试举人,初考官先定试卷等第,封弥后交复考官再评。又设详定官,负责就初考官和复考官所定等第,选择确定,事毕即罢。金朝于详定所置,掌详定律令。官名。宋设此官,为枢密院编修敕令所提举的下属官员,
官名。隋炀帝时置,为左右备身府的主官,见“左右备身府”。
① 明清科举考试中按期举行的乡试、会试称正科。每三年一次,乡试逢子、午、卯、酉年举行,会试逢丑、未、辰、戌年举行。如遇国家庆典增加举行之乡试、会试称恩科。②官名。明清地方府之医学学官。明洪武十七年(1
官名。东汉置,秩六百石,统领中黄门冗从,掌管宿卫宫禁,直守门户,皇帝出行则骑从,夹乘舆车。名义上隶少府。北魏、北齐复置,隶长秋寺中黄门署。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五品上,二十三年定为从八品上
见“诸司使”。宋初武臣本官阶、宋承唐五代之制,置诸司使,初时尚有职掌,后渐成阶官,除特殊情况外,均无实际职掌,仅作为武臣叙迁之阶。诸司使分为东西两班,各有二十使。东班诸使有皇城使、翰林使、尚食使、御厨
官名。金置,为尚食局的佐官。见“尚食局”。
①军队建制。殷朝置。《甲骨文合集》第三三○○六片: “丁酉贞,王作三师,左、中、右。”②官名。春秋宋国置。六卿执政大臣,有右师、左师。右师掌君臣百官的教训,又与左师兼管乡政。《左传 ·成公十五年》:
司徒的别称。《史记·留侯世家》:“项梁使(张)良求韩成,立以为韩王,以良为韩申徒。”注:“徐广曰:即司徒耳,但语音讹转,故字亦随改。”司徒即宰相、丞相,佐国君掌国政。详“司徒”条。官名。《史记·留侯世
官署名。春秋时宋国置。时设右师与左师。二师各有官属,右师辖右,治所为右官; 左师辖左,治所为左官。详见“右官”。非官名,指舍天子仕诸侯之官。武帝时有淮南、衡山之谋,作左官之律,设附益之法。《前书音义》
官名。三国魏置,为中书令属官。位在黄门郎下。章奏经黄门郎署名后,由此职进呈给皇帝,并为皇帝读奏章。经皇帝同意后,代皇帝批阅意见。位虽不高而权任甚重。亦省称为中书郎。西晋改为中书侍郎。一说魏末已称中书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