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曹史
仓曹史的别称。汉朝郡县皆置仓曹史,掌谷物。参看“仓曹史”条。
仓曹史的别称。汉朝郡县皆置仓曹史,掌谷物。参看“仓曹史”条。
兼理司法机关。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五月一日公布的《县司法公署组织章程》的规定,凡未设地方审判厅的各县,应在县知事公署内附设司法公署;如情况特殊不能设立者,经高等审判厅呈准司法部
官名。明宣德中遣侍郎、都御史、少卿等官督理漕运,因此有督运侍郎、督运都御史、少卿之称,不常置。其时漕务实际上总领于“漕运总兵官”,参见该条。
杂任职名。唐置于京县,职掌相当于州“司兵参军事”,参见该条。
散官名。明置,文、武正一品,初授。官名。明制,文之散阶正一品初授为特进荣禄大夫,升授为特进光禄大夫。见《明史·职官一·吏部·文之散阶》。
内命妇名。宋置,为皇帝之妾。
秦汉时,郡府僚属分佐官和属吏。二百石以上由朝廷任命的,称佐官,如丞、长史、尉等;二百石以下由守相任命的为属吏,如主簿、督邮等。
主公,对主上的尊称。《三国志·蜀书·法正传》:“天下之人以是谓主公为贱贤也……将军宜启主公。”
唐府兵十六卫中的两卫。隋炀帝改左右领左右府为左右备身府,唐武德五年(公元622年)复为左右府,显庆五年(公元660年)始置左右千牛卫,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左右千牛卫为左右奉宸卫,咸亨中复为左右千
宋朝诸寺监少卿、少监合称。
越礼行为。《礼记·郊特性》: “舞大武,乘大路,诸侯之僭礼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