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僧录
僧官名。辽于上京、燕京置僧录,主管佛教事务,以僧人为之。金设于路,理决僧尼辞讼。元沿置,为路僧录司的主官,其下有僧判。
僧官名。辽于上京、燕京置僧录,主管佛教事务,以僧人为之。金设于路,理决僧尼辞讼。元沿置,为路僧录司的主官,其下有僧判。
官名。北齐置,为郡、县属官,专掌迎接新任长官诸事,位高于同级功曹。
官名。唐德宗贞元二年(786) 置为右卫长官,位大将军上,置一人,从二品,掌宫禁宿卫,总制五府及外府。宋朝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多命宗室为之,亦为武臣赠典; 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前
苑园名。见“提点在京四园苑所”。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殿内省尚辇局置为长官,二员,正五品。唐朝殿中省尚辇局沿置,二员,从五品上。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奉舆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旧。宋朝殿中省尚辇局沿置,四或六员,徽宗
官署名。元代设此官署,管领上都路元籍军人等事。其长官称都指挥使,正三品。还有副都指挥使(从三品)、佥事(正四品)、经历(从七品)、知事、照磨等官。见《元史·百官二·虎贲亲军都指挥使司》。官署名。元置,
明代军事系统的都司(行都司)、卫、所,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也是一种地理区域,统辖不属于行政系统管辖的疆土。明代卫所的疆土管辖可分以下四个类型:一为沿边卫所,其辖境从东北到西北以至西南的边疆地区,约占明代
见“长官司”。官署名。元始置于西南少数民族诸溪洞,秩如下州。设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参用其土人为之。明制于长官司之外,另有蛮夷长官司,设长官一人,正六品;副长官一人,从七品。又有蛮夷官、苗民官及千夫
官名。宋朝初年,改弘文馆大学士置。以上相兼领,或同时兼监修国史。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 。官名。见“昭文馆”。
官名。北周始置司度之官。有司度中士,正二命;司度下士,正一命。掌司度的标准。属冬官府匠师中大夫。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十六年(211),曹操讨马超于关中,以曹仁行此职,督诸将拒潼关。魏、晋以后,为出镇某一地区的军事长官,或作为刺史等地方官员兼理军务的加官,权任很重。与安东、安南、安北将军合称四安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