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司寇
官名。战国魏置。又称“大梁司寇”。管理刑徒及负责督造兵械器的长官。《三代吉金文存》卷二○第四○页第五号:“七年邦司寇富无,上库工戍间,冶/。”
官名。战国魏置。又称“大梁司寇”。管理刑徒及负责督造兵械器的长官。《三代吉金文存》卷二○第四○页第五号:“七年邦司寇富无,上库工戍间,冶/。”
使职名。唐德宗建中元年(780) 以睦王李述为奉迎使、工部尚书乔琳为副使,分道访求太后。宋朝亦置,钦宗靖康元年 (1126) 以赵野为道君皇帝行宫奉迎使,迎奉道君皇帝。
1、官署名,也写作掖庭。秦和汉初称永巷,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掖廷,属少府,其长官称令,另有副长官丞八人,掌后宫宫女及供御杂务,管理宫中诏狱等,由宦者担任。属官有掖廷户卫、掖廷狱丞、少内啬夫、暴室丞等。东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木中大夫箭工中士佐官,正一命。
见“西京国子监”。
见“十飙将军”。
官名。北魏置。《魏书·崔亮传》: “宣传左右郭神安颇被世宗识遇,以弟托(崔)亮,亮引为御史。”为皇帝左右的亲近之职,权势虽大,品阶不高。
官名。明太祖洪武十三年 (1380) 置兵部左、右侍郎各一员,正三品,为兵部副长官,协掌部务。时罢中书省,六部直达皇帝,分掌政务,故其职甚重。清朝顺治元年 (1644) 改兵部左、右参政为左、右侍郎,
官名,为太官令的佐官,掌膳具。见《后汉书·百官志》,参看“太官令”条。官名。东汉太官令的佐官,《后汉书·百官志三》本注:“甘丞主膳具。”
官名。北魏末置。孝武帝欲讨高欢,以太傅,录尚书事长孙稚为此职,统率中军,其下设有中军北面大都督等。见《魏书·出帝平阳王纪》、《周书·念贤传》。
官称。北魏指由太守兼任本郡大都督,管理军务。《北齐书·李元忠传》:“分广平之易阳、襄国,南赵郡之中丘三县为易阳郡,以(李)愍为太守,赐爵襄王侯。永安(528—530)末,假平北将军、持节、当郡大都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