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见“审官院”。
见“平准丞”。
即“包衣大”。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司内上士典妇功奄中士佐官,正一命。
唐府兵十六卫中的两卫。即“左右千牛卫”,见该条。
官名。南朝梁、陈置,有丞。隶少府卿。
官名。清朝蒙、回各部札萨克属官。分管一旗之事。凡十佐领以下之蒙古旗分每旗设一人,十佐领以上者设二人。官名。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设管旗副章京,协助管旗章京管领民事。依旗之大小无固定员额,一般以十佐领内外
军中佐官名。清末设于新军,掌军中兽医事务。军一级设总马医官,镇一级设正马医官。
①官名。“行人”省称,即通使诸侯者。②官制用语。指官缺未补,暂由他官兼摄其事。汉朝摄行制度较普遍。有以低级官吏摄行高一级职务者,有以平级而兼摄行者,亦有以文官行武官事者,也有以武官行文官事者。魏晋南北
①官制用语。汉代选拔官吏考试的第二个等级称乙科,在甲科之下。唐代明经分甲、乙、丙、丁四科,进士分甲、乙两科。② 明、清称举人为乙科。指科目的第二等,明清时作为举人的代称。参见“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