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掾史
官名合称,指郡掾史和县掾史。汉朝郡县分曹办公,掌管一曹事务的正职称掾,副职称史,称某曹掾、某曹史。曹,类似现在的科、局、处。《后汉书·张酺传》:“元和二年,东巡狩,幸东郡,引酺及门生并郡县掾史并会庭中。”
官名合称,指郡掾史和县掾史。汉朝郡县分曹办公,掌管一曹事务的正职称掾,副职称史,称某曹掾、某曹史。曹,类似现在的科、局、处。《后汉书·张酺传》:“元和二年,东巡狩,幸东郡,引酺及门生并郡县掾史并会庭中。”
官名。三国时曹魏有都兵,掌都内之兵。晋因之。北齐也设都兵,掌鼓吹、太乐、杂户等事。见《晋书·职官》、《隋书·百官中》。
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设经承,掌理河道、水利及其他工程事项。
官署名。清朝礼部所属之办事机构。由本部堂官酌委所属司员管理,掌理收纳户部拨银及山东、安徽、福建、河南、山西等省解部银,并支给官员、吏役,以供养赡。宣统三年(1911)改隶典礼院。
官署名。辽朝置,总领东京军民政事。
见“制置解盐使”。
官名。三国魏改民曹尚书置,为五曹尚书之一。两晋、南朝皆置,为尚书省左民曹长官。魏、晋、宋、陈皆三品,梁十三班。北魏初亦置,后改置度支尚书。唐人修《隋书》,避唐太宗讳,改称“左户尚书”。官名,三国魏改民
职衔名。唐朝宰相职衔名义。《新唐书·太宗纪》:贞观四年(630)二月“民部尚书戴胄校检吏部尚书,参豫朝政”。
官名。见“民部中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地官府虞部次官,佐虞部下大夫掌山泽草木鸟兽等事务。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官名。见“虞部下大夫”。
“右武伯中大夫”的省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