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部尚书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长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军阶正都统,从一品,特简。掌主综核陆、海军军政、马政、军谋、军学。宣统元年(1909),军咨处、海军处独立,权限缩小,主掌全国陆军军政。二年,改称陆军大臣。
官名。清末置,为陆军部的长官,后改为陆军部大臣。参见“陆军部”。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长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军阶正都统,从一品,特简。掌主综核陆、海军军政、马政、军谋、军学。宣统元年(1909),军咨处、海军处独立,权限缩小,主掌全国陆军军政。二年,改称陆军大臣。
官名。清末置,为陆军部的长官,后改为陆军部大臣。参见“陆军部”。
官名。秦置。属太仆,有丞,掌皇帝乘舆。西汉因之。东汉省。官名,秦汉皆置,属太仆,有佐官丞为副,掌乘舆路车,凡小车皆主。东汉置。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仆》,参看“路軨”条。
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明永乐十八年(1420)置。设监察御史七人。南京都察院亦置,设监察御史二人。在本道之外协管吏部、太仆寺,上林苑监、内官、印缓二监,长芦盐运司,大宁、万全二都司,河间等十二卫,及
官名。明朝于各王府长史司典宝所置,一人,初为正六品,后改正八品。掌王府印章、符牌。
官署名。元朝都水监派出机构,掌巡视河道、治河等事,设于顺帝至正八年(1348),立司济宁路郓城。九年,又立山东河南等处行都水监。各置监、少监、监丞等职。官署名。元至正六年(公元1346年),因黄河连年
官名。清末民政部之次长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改巡警部侍郎设。正二品,左、右各一人。佐尚书执掌本部一应事务。宣统三年(1911),改副大臣。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员额一百人,官阶为职同将军,因西王早死,附属于东王府中。
市行政辅助组织。国民党政府设置,其作用在于沟通市政府各处局或科之间的意见,而谋行政意志的统一。由市长、参事、各局局长或各科科长组成,并得由参议员互选代表三至五人出席市政会议,院属市的秘书长、省属市的秘
官名。明清土官名号之一。文职。广西、贵州等省设有,设于州或土州内。从九品。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受地方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吏部。详“土官”。文职土官名。清制,贵州省一人,置于黄平州重安司。
即“左民都”。
海关征税部海班洋员。其地位次于管驾、管轮诸职。见“征税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