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金朝设此官,正七品,掌灌溉民田。见《金史·百官三》。
郡门下吏名。《晋书·刘起传》记刘起仕琅邪记室掾,《隋书·百官中》记北齐清都郡置记室掾,即东汉郡府主记掾之职。参见“郡主记室史”。
官名。春秋鲁国置。大司徒别称。《鲁大左司徒元鼎铭》: “鲁大左司徒元作善鼎,其万年眉寿,永宝用之。”
省行政公署的内部机构。北洋政府置,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划一现行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的规定,以民政长的名义执行公务,不设处长。主要职掌是办理机要、印信、统计、人事、记录、文书,会计、庶务等项
宋朝贡举科目名。太祖开宝六年(973),《开宝通礼》成书,始改开元礼科为开宝通礼科,为诸科之一。神宗熙宁四年(1071)罢,哲宗元祐六年(1091)复置,绍圣元年(1094)又罢。科举常科科目之一。宋
官署名。元朝置。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五年 (1288)。掌丝绵、布帛诸物。属户部。官名,元朝置,正四品。掌丝绵布帛。见《元史·百官志一》。
官名。清末各省巡防队各哨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后改各省旧军为巡防队。三十三年定制,分五路驻防,每路辖步马队若干营,每营辖中、左、右三哨。每哨设哨官一人为长官,负管理全哨事务之责。
官名。晋始置,掌医药之事。南朝宋与梁陈以及北齐均沿置之。
官名。新莽置。地皇二年(后21)王莽因三捕“盗贼”群起,故置此官,以镇压之。官名,西汉末年王莽置。掌捕盗贼。《汉书·王莽传下》:“三辅盗贼麻起,乃置捕盗都尉官。”
官名 明初内府惜薪、钟鼓、宝钞、混堂四司皆置,左、右各一人,从五品,为司正之贰。后渐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