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二护军府
官署名。唐初秦王、齐王府所置六护军府之一。掌侍卫陪从,置护军一人、副护军二人,长史、录事及仓、兵、铠曹参军各一人;统军二人、别将四人,分别掌领亲、勋卫及外军。
官署名。唐初秦王、齐王府所置六护军府之一。掌侍卫陪从,置护军一人、副护军二人,长史、录事及仓、兵、铠曹参军各一人;统军二人、别将四人,分别掌领亲、勋卫及外军。
祭礼名。(1)品官新受恩典,祭告家庙祖墓,告文用黄纸书写,祭毕焚去,故名焚黄。后亦称祭告祝文为焚黄。(2)明代属凶礼。为祭祀已故皇妃之礼。始定于永乐中。贵妃王氏死后,设坛祭,七七、百日期、再期皆祭赠谥
官名。渤海国置,为水部次官,佐郎中掌司务。
宋代给事中与中书舍人的合称。
见“乌孜别克族”。
?—1358元人,字子仁。畏兀儿族。初为中书省检校,后任监察御史,因首劾太师汪家奴见黜,出为广东廉访使。不久,任赣州路达鲁花赤。至正十六年(1356),以镇压农民起义有功,任江西行省参政,分省于赣。十
即“普尔钱”。
官署名。北宋景德三年(1006),改在京铸钱监置。掌造铜、铁、鍮石(黄铜)诸器及铙、钹、钟、磬等。设监官,以京朝官、三班使臣充任。
官名。清代派往新疆地区的驻扎大臣。位在参赞大臣及办事大臣之下。乾隆二十四年(1759)以后陆续在喀什噶尔、哈密等地设置。辅佐驻防将军协理该地区事务。
在今上海市。黄浦之名,始见于南宋绍兴二十八年(1158)高子凤《南积善寺记》,《宋会要·食货八之二九》作黄浦塘,上引淀山湖、泖湖之水流径上海旧城区东,注入吴淞江。元至元年间,称为黄浦港,见于《同治上海
即今青海湖。《汉书·王莽传上》:羌豪良愿等种,“愿为内臣,献鲜水海”,即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