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外兵尚书郎
即“左外兵郎”。
即“左外兵郎”。
?—291西晋济北卢县(今山东长清西南)人,字叔平。善厌胜术。太康末,为司马督,有宠于太傅杨骏。以骏党被杀。
清代民田之一种。僮族人民所有之田地。主要分布于广西省。禁民置买。每亩科银九厘至二分二厘三毫、米三斗七合四勺至五斗三合五勺不等。
见“引光奴”。
清康熙六年(1667)以江南左布政使司置。治江宁府(治今江苏南京市)。乾隆二十五年(1760)移治安庆府(治怀宁县,1912年废府存县,今安庆市)。辖境相当今安徽省(萧县、砀山县除外)和湖北英山县,江
?—1645明末清初凤阳(今属安徽)人,字绍公。明中山王徐达后裔。世居南京。崇祯时袭魏国公,守备南京。南明弘光朝立,晋左柱国。旋因与马士英等不合,乞休,以子允爵嗣职。弘光元年(顺治二年,1645)弘光
清代海塘形式之一。用条石纵横叠砌,外形似鱼鳞状的重型海塘。黄光升于明嘉靖二十一年(1542)在浙江海盐修筑海塘时首创。塘基部分采用五纵五横的砌石方法,称“鱼鳞塘”。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浙江巡抚朱
官名。宋代制置使、留守、经略安抚使、安抚使、转运使、都大提举茶马、主管殿前司公事等属官,以备临时派遣处置各种事务。
官署名。明永乐五年(1407)置,北京苑马寺二十四苑之一。隶金台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十八年并入太仆寺。
官名。侍仪司正官。元代定置四员,正三品。明初为从七品。掌朝会、宾客、吉凶礼仪之事。
即“中英烟台条约续增专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