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置。治今江苏盱眙县西南。属临淮郡。东汉省,晋复置。南朝宋废。
肜又作彤。十六国时京兆(治今陕西西安西北)人。与王猛并知名关中,猛荐于秦主苻坚,任尚书侍郎,领太子庶子,后迁秘书监。秦建元中,率军攻仇池(治今甘肃成县西北),降仇池公杨纂。后又攻晋蜀地,陷汉中,梁、益
律名。即“朝会正见律”。汉代关于诸侯百官朝会制度的法律。汉武帝命赵禹制定。《晋书·刑法志》:“赵禹《朝律》六篇。”《太平御览·刑法部》引张斐《律序》作:“赵禹作朝会正见律。”
①又名铫。一种中耕农具。始用于青铜时代。《诗·周颂·臣工》:“庤乃钱鎛。”即大锄,形似铲,用以除草;一说为铲的别名。②货币通称。在早期的商品交换中,常以一种铲形农具钱,作为交换媒介,后仿其形状铸造货币
书名。清徐乾学撰。一百八十四卷。鉴于宋元以来续补《通鉴》诸家皆不免疏舛,徐氏乃利用诏修《大清一统志》之机,与万斯同、阎若璩、胡渭诸人,编成是书。仿司马光之例,作考异以明史事去取。又采前人议论,录附于史
谷(榖)明末清初出现的一种为促早熟,而将播种期提前到冬季的方法。最早见于已失传的《畿亭全书》。其法据清末张起鹏《区田篇》载:“冬至前一日,拣谷种入瓮,麻布扎口,掘土穴,深四、五尺,瓮倒置穴中,土封固,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司烜氏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司要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司烜下士以佐其职。隋开皇元年(581)罢。
亦称布僚。旧称土佬、土僚。壮族自称之一。意为最早住在这里的人。今广西钦州市和左右江一带壮族多以此自称。
隋时疏勒王。其时统有大城十二,小城数十,拥兵二千人。臣于突厥,岁送贡赋。大业中通使隋朝,贡方物。
春秋郑邑。战国时属韩,名修鱼。在今河南原阳县西南。《左传》成公十年(前581):晋会诸侯伐郑。郑“子然盟于修泽”,即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