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
见“朱蒙”(792页)。
见“朱蒙”(792页)。
参见“阐”(2105页)。
①始于宋代,即官员俸银之外的职田。 ②清政府按等级分配给新疆维吾尔族各级伯克作为俸禄的耕地。乾隆年间(1736—1795),三品阿奇木伯克给地200帕特满,七品伯克给地30帕特满。嘉庆朝(1796—1
见“恩古特”(1896页)。
即“斡亦剌”(2425页)。
见“阿洛斯”(1214页)。
河西回鹘驻牧于秦州(今甘肃天水)地区一部。秦州原早有回鹘部落居住,宋大中祥符四年(1011),曾向北宋朝贡。西夏占领河西后,回鹘人进入秦、陇之间者日增,至明道元年(1032)七月,知秦州王博文奏:“河
见“亦迷河卫”(873页)。
见“默啜”(2551页)。
见“高昌馆来文”(1919页)。
壮、布依族旧时生育习俗。流行于广西壮族及贵州南部布依族民间。幼童久病不愈或独生子女,经巫师或巫婆卜卦,认为幼童“命薄”,须找“保爹保妈”方能健康成长。其法:在夏历二月初二花婆诞辰日,带着鸡鸭酒肉到桥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