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恰克图条约
继《中俄布连斯奇条约》之后续订的界约。《布连斯奇条约》签订后,俄国声称其中个别条款与原议“不完全相附”,拒绝接受,复经两国全权使臣会商,于雍正六年(1728) 6月25日在恰克图签订此约。也称中俄《喀尔喀会议通商定约》凡11条,用满文、俄文、拉丁文3种文本写成。内容重申《布连斯奇条约》确定的中俄中段边界,又重申《中俄尼布楚条约》关于乌第河与外兴安岭之间地区暂行存放的规定,并规定了俄商经过恰克图、库伦来华贸易的路线。
继《中俄布连斯奇条约》之后续订的界约。《布连斯奇条约》签订后,俄国声称其中个别条款与原议“不完全相附”,拒绝接受,复经两国全权使臣会商,于雍正六年(1728) 6月25日在恰克图签订此约。也称中俄《喀尔喀会议通商定约》凡11条,用满文、俄文、拉丁文3种文本写成。内容重申《布连斯奇条约》确定的中俄中段边界,又重申《中俄尼布楚条约》关于乌第河与外兴安岭之间地区暂行存放的规定,并规定了俄商经过恰克图、库伦来华贸易的路线。
古水名。又作牂牁江。流经云南、贵州、广西、广东四省,包括南北盘江、红水河、黔江、浔江和西江、番禺江,长约2000余里。古※夜郎国在此流域之上游。明清以来,考释此江方位而以其相当于今之某水者有都江或沅水
1826—1876清代咸丰同治年间云南农民反清起义将领。彝族。四川马边县人。曾参加太平军。咸丰四年(1854),赴云南哀牢山区进行反清起义宣传活动。六年(1856),在赵州(今弥渡县)瓦卢村天生营随李
德昂语音译,亦作达吉格,意为“伙头”。旧时云南德昂族村寨中办理公共事务者。初由群众公选产生,若办事不公,群众亦有权罢免。至近代多数已世袭,或由土司直接任免,与※达布隆共同协助※达吉岗处理村寨内诉讼、盗
古碑名。清嘉庆四年(1799)六月二十三日立于贵州施秉县南六合乡廖洞中寨路口土地庙两侧,左右各一,亦称六合苗民抗夫碑。右侧碑高1.04米,宽0.69米,厚0.09米。碑额无题刻,碑文分作29行,竖刻,
壮族旧称之一。“俍”原作“狼”,封建统治阶级的侮称。其民称“俍民”,其官称“俍官”、“俍目”,其田称“俍田”,其兵丁称“俍兵”。主要分布在广西左、右江流域土官统治区域。史载见于明朝中叶及清代。明末有“
即“六城”(381页)。
金代契丹起义军首领之一。亦作札八。契丹族。移剌(耶律)氏。原仕金,大定元年(1161),奉命同前押军谋克播斡、前牌印麻骇、利涉军节度判官马脑等赴临潢府(治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境,招降移剌窝斡领导的契丹起
见“归化关”(521页)。
?—1699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喜塔拉氏。侍郎库礼子。顺治末,任三等侍卫。康熙六年(1667),擢一等侍卫,后授护军统领。十三年(1674),耿精忠叛应吴三桂。奉命赴江西,参赞定南将军希尔根军务。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格尔洛贝子旗。雍正元年(1723),索诺木达什拒附罗卜藏丹津叛,逃脱归清,封固山贝子。三年(1725),授札萨克,建旗。下设3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