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什办事大臣
清代新疆乌什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置。驻乌什。三十年(1765),迁喀什噶尔参赞大臣、帮办大臣来驻,改称乌什参赞大臣。五十二年(1787)复旧制。衙署有章京2员、笔帖式2员、委笔帖式4员、书识12名、侍卫6员,经理印房、粮饷、卡伦诸事。同治三年(1864)后,因被义军攻杀,位缺。光绪十年(1884)裁。
清代新疆乌什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置。驻乌什。三十年(1765),迁喀什噶尔参赞大臣、帮办大臣来驻,改称乌什参赞大臣。五十二年(1787)复旧制。衙署有章京2员、笔帖式2员、委笔帖式4员、书识12名、侍卫6员,经理印房、粮饷、卡伦诸事。同治三年(1864)后,因被义军攻杀,位缺。光绪十年(1884)裁。
德昂族旧称。1985年9月根据本民族意愿,正式改为※“德昂族”。详见“德昂族”(2520页)。
中国伊斯兰教教派之一。又译为“色兰费耶”,系阿拉伯语“前三辈”之意,因只承认前三辈(即穆罕默德及弟子和再传弟子),故名。又称“三抬”教派,因主张礼拜开始时,要三抬手之故。创始人为甘肃和政回民马得宝。创
即“奴都赤”(646页)。
蒙古国和元代由蒙古人组成的兵种。蒙古军士“初有蒙古军、探马赤军。蒙古军皆国人,探马赤军则诸部族也。”(《元史·兵志一》)其制:家有男子,15以上,70以下,无众寡尽签为兵。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
见“参佐”(1551页)。
即“解忧”(2373页)。
明代湖广保靖司土官。土家族。保靖(治今湖南保靖县)宣慰使彭养正长子。万历二十七年(1599),随舅冉御龙征四川播州有功,旋袭宣慰使。四十七年(1619),奉调亲率5千土兵援辽抗击后金兵。次年,加指挥使
行政区划名。民国二十一年(1932)置。治今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县。明清时为※勐卯安抚司,傣族聚居区。民国初年曾先后设弹压委员、行政委员。
清代对八旗官兵家内奴仆的特定称谓。清入关(顺治元年、1644)以前,原称※“包衣阿哈”,简称“阿哈”;入关后,沿袭古制,改称“家人”,以与另一种“包衣”人相区别。《清会典事例》载:康熙六年(1667)
普米语音译。或作“培米”。云南宁蒗地区※普米族的自称,意为“白人”。参见“普米族”(22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