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古涅里部
即“乌古涅剌部”(345页)。
即“乌古涅剌部”(345页)。
?——384高句骊国第十七世王。故国原王※斯由子。晋咸安元年(371),父在与百济争战中中流矢身亡,以太子继王位。即位后,颁布律令(是为高句骊国正式有律令之始);继续与百济抗争,两次发兵分别侵百济水谷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巴杂尔伯克。“巴匝尔”,维吾尔语,意谓“市集”。职司管理集市一切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敦煌吐蕃藏文文书。见《敦煌吐蕃文献选》伯字1132号卷子。系属民向主人或官府的请求信。内称属民唐康桑奉函地方官请求:“小人心知未能为父子二位做出贡献,诚请慈悲为是。我妻住沙州,唯在仲秘之际,需收割于沙
?—1204?金大臣。本名阇母,字正臣。女真族。完颜氏。西南路世袭合扎谋克斜婆孙。有谋划,善骑射。正隆元年(1156),从军为谋克(百夫长)。大定(1161—1189)中,历常山簿、虹县令、虞王府掾、
见“白裤瑶”(604页)。
清阿尔泰乌梁海札萨克旗。乾隆二十七年(1762)置。辖1佐领。隶左翼。原辖有克孜勒索、喀喇沙勒、喀喇铁什、夏那嘎什、禾依提5个苏木。旗众操图瓦语。从事狩猎。多信仰萨满教。驻牧阿尔泰乌梁海。其地今属新疆
见“亦不剌”(871页)。
?—535北魏大臣。河南洛阳人。鲜卑长孙氏(拔拔氏)。魏上党王长孙道生曾孙,殿中尚书长孙观子。原名冀归。6岁降袭上党公。孝文帝以其幼承父业,故赐名稚(《北史》,避高宗治讳,写为幼),字承业。史称其聪敏
见“迈达哩胡土克图” (742页)。
明代东北乞列迷人中的一种。清称奇勒尔人。与鄂伦春人同源。因居外兴安岭东段,俗称此段山脉为北山,故名。史载“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以东,亨滚河以西、以北,旧有奇勒尔、鄂伦春二种,其人乘四不像逐兽”,居无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