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约制度
清政府加强统治回民的一种制度。乡是社会基层行政单位,乡约为一乡首领。雍正年间(1723—1735)始行于河州(今甘肃临夏)各地。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在各地普遍实行,以加强对回族的统治。分“寺约”和“回约”两种,有清真寺的地方设“寺约”;无清真寺的地方设“回约”。寺约、回约亦称乡约,回民内部称“学董”,由政府给予印札。分段管理,互相约束。参见※学董制(1536页)。
清政府加强统治回民的一种制度。乡是社会基层行政单位,乡约为一乡首领。雍正年间(1723—1735)始行于河州(今甘肃临夏)各地。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在各地普遍实行,以加强对回族的统治。分“寺约”和“回约”两种,有清真寺的地方设“寺约”;无清真寺的地方设“回约”。寺约、回约亦称乡约,回民内部称“学董”,由政府给予印札。分段管理,互相约束。参见※学董制(1536页)。
见“慕容儁”(2439页)。
成吉思汗行宫之一。名又作哈连徒、虎图泽、哈澧氻海子。设于萨里川(今克鲁伦河上游西)。成吉思汗奥鲁(后方老小营)设此。《元史》谓成吉思汗卒于此。清代该地称噶老台泊、哈老台泊。
见“部族官”(1905页)。
?—616北周孝闵帝※宇文觉皇后。拓跋鲜卑元氏。西魏文帝※元宝炬第五女。初封晋安公主,适略阳公宇文觉。及557年觉即位,立为王后。寻觉被废,出俗为尼。建德元年(572),武帝宇文邕诛大冢宰晋国公宇文护
见“新盟”(2375页)。
书名。全称《大元圣政国朝典章》。前集60卷,附新集,不分卷,两册。元朝官修,汇集圣旨条画、律令格例及司法部门判例等档案材料的总集。前集收录的材料,起中统元年(1260)迄延祐七年(1320),新集所辑
古代西北和北方诸少数民族的泛称。初见于西周,春秋战国时广为使用。《后汉书·西羌传》:“及平王之末,周遂陵迟,戎逼诸夏。自陇山以东,及乎伊、洛,往往有戎。于是渭首有狄、䝠、邽、冀之戎,泾北
西夏党项军事单位。各首领所将之种落兵为1溜,8溜为1头项。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又称回回族,旧称“回回”。8602978人(1990年)。散居在全国各省的绝大多数县、市,以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青海、新疆、陕西及河南、河北、山东、云南、安徽、北京等省市人数较多,
清代史籍对拉祜族的称谓。雍正(1723—1735)、嘉庆(1796—1820)两朝,由于流官及土司的苛派勒索,被称为倮黑的广大群众曾爆发多次大规模的反封建起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