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质制度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见“耶律剌葛”(1315页)。
见“西宁办事大臣”(713页)。
1767—1843清代甘肃拉卜楞寺二十九任堪布。藏族。出生于隆务吉。被嘉木样二世认定为密宗院之扎西嘉措转世灵童。七岁由嘉木样二世剃度出家。乾隆四十一年(1776),于王府乌厄盖寺由嘉木样授灌顶。次年,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自称保安,旧称保安回。主要分布在甘肃省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少数散居在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一些县和青海省循化县。有人口12212(1990年)。操保安语,属阿尔泰语系蒙古
官署名。东汉始置,称尚书台或中台。南北朝始称尚书省。唐代一度改称文昌台、都台、中台,后复旧称。辽南面官有尚书省。西夏为执行政务的总机构。长官为尚书令,下设左右司郎中等官。西夏《天盛律令》和《官阶封号表
见“仓央嘉措”(321页)。
1206—1251蒙古国宗王、大将。又译扩端、库腾。孛儿只斤氏。太宗※窝阔台次子。父在位时,受封西夏故地,驻河西,后又得东平路(治今山东东平)47741户为食邑。太宗七年(1235),率右路军征南宋,
即“梁水”(2125页)。
唐代设置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高宗龙朔元年(661),以久越得犍国步师城(约位于今阿姆河下游)置。以其王为都督,职位世袭。隶安西都护府管辖。
?—909夏州党项羌首领。本姓拓跋氏。唐末夏州定难军节度使拓跋思恭孙,李仁祐子。五代后梁开平二年(908)十一月,李思谏卒,军中遵遗命立其为留后,不久即被授为定难军节度使,正授旄钺。三年,被夏州都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