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蚌·南喀杰岑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15世纪人。属杰族,或称格族。《西藏王臣记》载,其先祖历任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内相,赤松德赞时执法大臣。至其父格·释迦明该族已历20代。初依附帕木竹巴政权阐化王查巴杰岑,先后任西藏仁蚌宗宗本、曲弥万户长、萨迦大寺之本钦。该家族以仁蚌宗地区为基地发展起来,故称其后裔为第巴仁蚌巴。该家族对仁蚌地区的开发多有贡献,曾主持缮写《甘珠尔》经,此经存于泽当寺。后出家查嘎佳卧寺,任甘丹吉寺住持。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15世纪人。属杰族,或称格族。《西藏王臣记》载,其先祖历任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内相,赤松德赞时执法大臣。至其父格·释迦明该族已历20代。初依附帕木竹巴政权阐化王查巴杰岑,先后任西藏仁蚌宗宗本、曲弥万户长、萨迦大寺之本钦。该家族以仁蚌宗地区为基地发展起来,故称其后裔为第巴仁蚌巴。该家族对仁蚌地区的开发多有贡献,曾主持缮写《甘珠尔》经,此经存于泽当寺。后出家查嘎佳卧寺,任甘丹吉寺住持。
?—1875清朝大臣。蒙古正蓝旗人。阿鲁特氏。字鹤汀。嘉庆二十一年(1816)举人,授理藩院笔帖式,后充军机章京,迁郎中。道光十一年(1831),升内阁侍读学士,历任新疆哈密办事大臣、理藩院尚书兼都统
托忒语,“临时”之意。准噶尔统治天山南路时在南疆各城征收的一种赋税。无一定数额。每城或4千、5千腾格(白银1两)不等。据说此税是供准噶尔官员充当差使时的经费。
蒙古语音译,意为“火枪手”。准噶尔管理军营、枪炮等事务的人。其下设有专管炮的“包沁”。后形成包沁、札哈沁鄂拓克,包沁由三宰桑管辖,约有1000户。
全称《大方广佛华严经海印道场十重行愿常编礼忏仪》,又称《华严经海印道场忏仪》。西夏、元朝之交贺兰山云岩慈恩寺护法国师一行沙门慧觉依经录,42卷。系作《华严经》道场时的规范,如卷一有广修供养、称赞如来、
三国时期佛教译经师。梵名僧伽跋摩。中天竺人。素性敏慧,博览群经。曹魏嘉平五年(253,一作四年)至洛阳,住白马寺,译有《郁伽长者经》等4部。《郁伽长者经》为安玄与严佛调共译《法镜经》、及竺法护《郁伽罗
见“玛木特”(951页)。
唐代云南爨氏女首领。出身于乌蛮,适两爨(东爨、西爨)首领、南宁州(今云南曲靖地区)都督、白蛮爨归王,居石城(今曲靖市)。天宝(742—756)间,因受唐都督李宓离间,爨氏内讧,夫被其侄爨崇道所杀,遂携
即(嘉庆)《广西通志》之辑要。13卷。清苏宗经辑录。详见“嘉庆广西通志”(2431页)。
清代青、甘、康地区喇嘛僧人的概称。清朝为实行分治,对凡在青海、甘肃、西康地区的佛教僧人概称之为“西蕃喇嘛”,以与其他地区僧人相区别。甘、青、康地区佛教事务由清理藩院和驻西宁办事大臣管理。
1861—1933清末至民国藏族高僧。原名仁钦顿珠。青海宗喀人。3岁时被认定为上世却西的转世,由阿力克格西·墨朗桑波仁钦活佛授居士戒,取名洛桑丹白坚赞。7岁,驻埃旺噶齐寺,由噶钦·绛曲仁钦授沙弥戒,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