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买米地
清代内蒙古土默特地区以所收租银购买粮米而充军需的土地。乾隆三十七年(1772),由土默特旗内拨出归化、萨拉齐、和林格尔、清水河、托克托五厅土地1590余顷出租,每年征收租银3500两,将所征租银交绥远城将军衙门,购买粮米拨给土默特官兵。
清代内蒙古土默特地区以所收租银购买粮米而充军需的土地。乾隆三十七年(1772),由土默特旗内拨出归化、萨拉齐、和林格尔、清水河、托克托五厅土地1590余顷出租,每年征收租银3500两,将所征租银交绥远城将军衙门,购买粮米拨给土默特官兵。
1432—1496萨迦派密法传承贡噶支派之创始人。藏族。生于吐蕃创造文字大德图弥桑布扎家族,故称图敦(意为图族上师)。幼名扎阿杰布。从绛巴林巴受比丘戒。师事扎托巴索南桑波,学习萨嘉派子孙院所传密法。明
明代湖广永顺司土官。字天祥。土家族。永顺(治今湖南永顺县东南)宣慰使※彭显英子。祖籍江西吉州庐陵人。弘治五年(1492),袭宣慰使职。奉调从征施州银山岭。六年,随征贵州都匀。七年,以随军赴贵州平苗之功
东巴教著名经师。又作阿明择理。宋朝时期人。据传说和经书记载,是今中甸县江边的摩娑人(纳西族)。13岁赴西藏投奔大经师学经,因出身贫贱,未被收纳,遂借为大经师当佣工之机旁听,学会要学的所有经书,后偷出经
见“耶律朗”(1303页)。
①(?—1596)明代海西女真乌拉部长。女真族,纳喇氏(一说完颜氏)。乌拉部始祖纳齐布禄六世孙。承父布干位为部长。其女阿巴亥嫁清太祖努尔哈赤为妃,俗称乌拉大妃。明万历二十四年(1596),率众至苏斡延
参见“红廿一师” (944页)。
见“鄂伦春族”(2052页)。
见“昃勃极烈”(1408页)。
见“仲译钦布”(799页)。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与札萨克旗有别,是为总管旗。位于杀虎口外,东至察哈尔镶红旗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