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作
阿昌语音译,意为“好儿子”。旧时云南阿昌族地区对村社头人的称谓。原为农村公社时期村寨首领,由村社成员共同推举有办事能力和尽心尽力为村社成员服务的人担当,故名“好儿子”。主要职责是主持村社定期分配耕地,指挥群众生产,调解社员纠纷及主持重大宗教祭祀活动。对外代表村社。凡村社重大事情,均与“乌蒙作”(寨老)共同商议。属村社公仆。明、清时期,随着土司制度在当地的建立,便被封建土司加以利用,委任他们为头人,授权其统率所属村寨百姓,并负责派收土司下达的各种钱粮差役,成为土司制度的基层官员。
阿昌语音译,意为“好儿子”。旧时云南阿昌族地区对村社头人的称谓。原为农村公社时期村寨首领,由村社成员共同推举有办事能力和尽心尽力为村社成员服务的人担当,故名“好儿子”。主要职责是主持村社定期分配耕地,指挥群众生产,调解社员纠纷及主持重大宗教祭祀活动。对外代表村社。凡村社重大事情,均与“乌蒙作”(寨老)共同商议。属村社公仆。明、清时期,随着土司制度在当地的建立,便被封建土司加以利用,委任他们为头人,授权其统率所属村寨百姓,并负责派收土司下达的各种钱粮差役,成为土司制度的基层官员。
书名。又名《吉林统志》。清萨英额(满洲正黄族人,字吉夫)撰。10卷。成书于道光七年(1827,一作六年)。作者道光年间在吉林将军衙门任职,受将军富俊之委撰。其在自序中言:“天下府州县莫不有志,盛京有通
即“僧额”(2455页)。
即“合答斤”(834页)。
书名。柯绍忞撰。257卷。内本纪26卷,志70卷,表7卷,列传154卷。1920年成书。1930年修订付印。作者清光绪十二年(1886)进士,入翰林院后,借馆藏《永乐大典》等书,抄录有关元代史料,又博
军屯方式之一。清代八旗官兵于边疆开垦地亩之称。康熙二十五年(1686),以反击罗刹入侵的凯旋官兵,移驻墨尔根(今黑龙江省嫩江市)、黑龙江(今黑龙江省爱辉县南老城)等地。前城令索伦、达斡尔官兵,后城令原
?—1254蒙古国将领。契丹族。青州防御使※石抹高奴子。窝阔台汗元年(1229),以父伐金卒于军,袭为千户。蒙哥汗三年(1253),擢总管,领兴元(今陕西汉中)诸军奥鲁(蒙古语,意为老小营)屯田,并领
官名。清乾隆时(1736——1795)改四川松潘、懋功、杂谷脑等藏族聚居地区土守备为屯守备,以原番民土官或首领充任,又称土弁,准世袭,颁给图记和委牌。负责管理辖区内所有军民事务,并须听官府调发从征,有
?—580北周宗室、大臣。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字乾依。周武帝※宇文邕子。初封汉国公。建德三年(574),进爵为王,仍任柱国。大象二年(580),隋国公杨坚辅政,欲顺物情,乃进赞位上柱国,拜
书名。自明永乐十一年(1413),贵州始建行省以来,历明、清、民国相继修纂该省通志,共达8部之多。其中明修有嘉靖本,谢东山、张道纂;万历本,沈思充、许一德纂;崇桢本,龙文光纂。清代有康熙本,曹申吉、潘
1345—1392明初将领。又名文英,字文远。回族(一说苗族)。安徽定远人。少孤,为朱元璋抚为义子。从朱姓,洪武元年(1368)复沐姓。年少明敏,剖决无滞。数从朱元璋征伐,入侍帷幄,昼夜勤励。18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