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将
南北朝时期北魏、柔然的军职。北魏以军、幢为军事编制,柔然可汗社仑效法魏制,于北魏天兴五年(402)也建立军、幢制度,并制订了相应的奖惩办法,激盛将士勇猛向前,不得退缩,极大地增强了柔然的战斗力。北魏和柔然的“军”制相同。每军有千人,置军将一名统之,下设若干幢将或幢帅,分统士卒。
南北朝时期北魏、柔然的军职。北魏以军、幢为军事编制,柔然可汗社仑效法魏制,于北魏天兴五年(402)也建立军、幢制度,并制订了相应的奖惩办法,激盛将士勇猛向前,不得退缩,极大地增强了柔然的战斗力。北魏和柔然的“军”制相同。每军有千人,置军将一名统之,下设若干幢将或幢帅,分统士卒。
藏语音译,又作巴藏卜、贝桑波,意为“吉祥贤”。为元代以来藏传佛教中藏族、蒙古族、土族、汉族等高僧于法名之下所系之称号。初,印度那烂陀寺末任座主释迦师利跋陀罗(1127—1225)至乌思藏传授教法,萨斯
清代布鲁特(柯尔克孜)部落名。又译崇巴噶什部。乾隆二十四年(1759)归附清朝。二十八年(1763),因首领阿瓦勒比,以其部牧地供内地游牧,并悉心经理牧群,获四品顶带。在喀什噶尔城(今新疆喀什)东北2
明清四川羌族地区土司名。其先官之保自明时归附授职,清康熙十年(1671)降清后颁给号纸,无印信,住实大关(今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曙光乡石大关)。辖71户,并未赋纳粮石。
见“耶律弘古”(1308页)。
明代蒙古法典。亦译作《阿勒坦汗法典》。东蒙古※土默特万户首领※俺答汗(阿勒坦汗)主持制定。据法典前言推测,约颁布于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传入蒙古之后、俺答汗去世之前的万历九年(1581)。法典正文则制
见“纳罗泼”(1270页)。
见“鬼方”(1703页)。
旧时西藏门隅地区非常设会议之一。藏语音译,意为“达旺七人联席会议”。19世纪中叶设置。在※达旺住哲基础上增加驻错那宗※哲康的哲珠共同组成。专门解决、协调财政经济和通商贸易方面的问题。参见“达旺细哲”(
清代官名。全称川、滇边务大臣。英军侵略西藏后,为防其扩张,以固西陲,赵尔丰建议筹办。鉴于以往藏入瞻对,川不能救;英兵侵藏,川不问战的状况,皆边疆不治,川、藏道路中梗所致。光绪三十二年(1906),由四
见“乙浑”(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