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利
见“斡里”(2424页)。
见“斡里”(2424页)。
元朝大臣。钦察人。广平路总管忽都之子。通蒙语。初从平章阿塔海于扬州,为奏差官,每年数赴京奏事,深得忽必烈赏识。至元二十二年(1285),授金坛尹,迁江浙行省理问官、江西行省都镇抚。二十七年,从丞相忙兀
?—1457明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奢陇法子。父执政时,年已五旬,在职30年,后期政务,多由其主决。宣德七年(1432),请袭职,获准。九年(1434)
唐代西洱河地区小王国名。为八诏之一。又称磨些诏,居故越析州(今云南宾川县北)。开元(713—741)中,有豪酋张寻求烝其王波冲妻,合谋杀波冲。唐剑南节度使王昱召张至姚州,诛之。部落无长,以其地归于南诏
古代战船名称之一。有二层或三层故名。春秋时吴、越国有大量制造。《吴越春秋·勾践伐吴外传》:“(越有)楼船之卒三千,造鼎足之羡”。至汉代时相当发达,据明人茅元仪《武备志·战船》记述汉代楼船称:“船上建三
独木舟。赫哲语音译,意为杨木雕船。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以一棵整杨木凿挖而成,圆底,尖头,长丈余。一人乘坐,叉鱼时用之。
金代中期大臣。契丹族。世宗时,官兵部郎中。大定十六年(1176),任高丽国生日使。十七年,任西北路招讨都监。因契丹人移剌窝斡在海陵王(1149—1161年在位)末年举兵反金,为防后患,奉命与同签枢密院
清朝大臣。字章甫。蒙古镶白旗人。监生出身。光绪十七年(1891),赏记名副都统衔,为驻藏帮办大臣。十八年,奏请驰封班禅外祖父期美汪布公爵。十九年,奉命与英国特派驻哲孟雄立之行政长官柏尔在大吉岭签订《藏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喀喇都观伯克。职司管理围场、设立台站、修整兵械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1880—1960近代著名企业家。字庆纶。江苏省南京市人。回族。幼入私塾,稍长在钱米店当学徒。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至湖北汉口在“义盛成鞋帽店”当管帐先生,三十二年(1905)任“义盛成广货店”
?—1891清代蒙古王公。内蒙古敖汉旗人。博尔济吉特氏。诺尔布桑子。道光二十七年(1847),父卒,袭固山贝子,后任昭乌达盟盟长。为人有勇无谋,不善待人,自恃官高爵显,作威作福,暴虐无道。凡有骑马过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