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书要制
见“北周律令”(534页)。
见“北周律令”(534页)。
见“昭烈皇后”(1648页)。
元朝官员。字希古。蒙古族。倜傥有大志。至正五年(1345),由国子生登进士,授翰林修撰。旋迁河南行省员外郎。十一年(1351),调江西行省左右司郎中。与章伯颜、道童一起奋力抗御农民起义军的进攻,日夜坚
藏传佛教寺院。亦称跋喜囊贡奥寺,意为“跋喜上下寺”,简称“电尕寺”。在甘肃迭部县。13世纪中叶,八思巴4大弟子之一喜饶巴尔,奉师命返故乡宏法,修建此寺。分上下2寺,均由历代跋喜活佛护理,尚有文布跋察尔
沙陀首领。又称处月酋长沙陀金山。后唐李氏先祖。唐高宗龙朔二年(662),从武卫将军薛仁贵征讨铁勒,授墨离军讨击使。武后长安二年(702),进为金满州都督,累封张掖郡公。卒,子朱耶辅国嗣。
西藏珞巴族对被保护户的称谓。其因势孤力弱、家境贫困、与异家结仇或逃婚等而投靠有影响的氏族首领或有势力之家。一般需送礼征得保护人同意后方可在保护人住房周边建房定居。以借地或开垦氏族公有地谋生。其为独立经
清代旗籍中立户单位和上等旗人之称。嘉庆《清会典》卷67载:“凡户之别,曰另户,曰※户下,户下之※开户者亦曰另户”。乾隆四年(1739)规定:八旗编审人丁,以18岁以上者核明入册,分别记注在“另户”、“
见“答儿罕”(2238页)。
书名。简称《三云考》。明朝都御史王士琦辑。据书中内容推测,约成书于万历四十二年(1614)以后不久。全书分四卷:(1)安攘考。以年表形式简述三云地区(云中、云东、云西,即今土默川一带)自周显王三十六年
清代湖南永顺土官。字公瞻。土家族。永顺(治今湖南永顺县东南)宣慰使※彭宏海子。康熙五十一年(1712),承袭宣慰使。雍正六年(1728),纳土辞职,请归江西祖籍。降旨嘉奖,授参将衔,并世袭拖沙喇哈番(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足力盖札萨克旗、居力盖札萨克旗。雍正元年(1723),辅国公济克济札布为罗卜藏丹津胁叛。二年,悔罪降清。三年,授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