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曹
唐代南诏初期国务行政机构六曹之一。参见“六曹”(382页)。
唐代南诏初期国务行政机构六曹之一。参见“六曹”(382页)。
又称昊王坟。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以西,贺兰山东麓。南北长10公里,东西宽5公里。现存帝陵9座,陪葬墓100余座,陵邑遗址一处,石灰窑址数十座。1972—1976年宁夏博物馆调查发掘了神宗陵园,其中
明代全蒙古的统称。蒙古语音译,意为“四十四”。汉语译作“四十四部”、“四十四万户”、“四十四万人众”等。实为概数,非指具体户数或人数。当时蒙古人习惯称东蒙古(鞑靼部)为“都沁”(四十万),称西蒙古瓦剌
中国古代北方部落名。又译乌思、兀儿速惕、兀刺速惕、兀速等。蒙古“林木中百姓”(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即森林诸部)之一部分。其居地在今叶尼塞河上游乌斯河流域。《元史·地理志》:“乌斯亦因水为名,在吉剌吉
清代青海夏琼寺高僧。藏族。生于黄河边多哇雅日昂地方。26岁在夏琼寺吉哇公所当磨房工,被称花子班第。29岁赴西藏,入色拉寺结扎仓学习22年之久,熟记全部所教经论。又在六世班禅贝丹益希前聆听五部大论之解说
见“喀尔喀右翼部”(2208页)。
见“耶律术烈”(1308页)。
西晋时宇文部首领。又作邱不。系鲜卑化之匈奴人。※宇文莫槐之侄。父※宇文普拔死后,立为大人。娶鲜卑拓跋部首领(北魏平帝)拓跋绰(286—293年在位)之女为妻,与拓跋部保
氏族名。意为“在山南坡住的人”。鄂温克族三大哈拉(氏族)之一,详见“杜拉尔”(961页)。
敦煌吐蕃藏文文书。见《敦煌吐蕃文献选》伯字1132号卷子。系属民向主人或官府的请求信。内称属民唐康桑奉函地方官请求:“小人心知未能为父子二位做出贡献,诚请慈悲为是。我妻住沙州,唯在仲秘之际,需收割于沙
清朝管理蒙古热河地区的最高长官。驻地在热河。乾隆三年(1738),设副都统。嘉庆十五年(1810),改设都统,驻承德府(今河北承德市),辖有今河北北部及辽宁、内蒙古部分地区,管辖喀喇沁3旗。掌管蒙汉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