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后废帝
见“元朗”(229页)。
见“元朗”(229页)。
明代藏区官署名。洪武六年(1373)二月置,管辖卫(前藏)、藏(后藏)地区。按明兵部下属机构官员设置例,设卫指挥使1员,正三品;指挥同知2员,从三品;指挥佥事4员,正四品;卫镇抚2员,从五品。以故元国
元代管理陇西、四川佛教寺院僧尼之僧官。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后改名宣政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元军取陇西、四川各地,置僧官以总摄当地佛教事务,隶总制院或宣政院。至
清代驻藏大臣衙门办事机构。内设识汉、藏文之教习2人,汉、藏文学生各8人。初由※东科尔充当,后为熟悉藏文闲散人员充当。办事勤劳者,准戴五品蓝翎、发给功牌执照;凡各处呈文由该房译为汉文或藏文,再由文案加条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金印。斡亦剌部长忽都合别乞后裔也不干驸马受封。
?—1666清初将领。蒙古族。扎噜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七世孙,多罗贝勒※色本次子。崇德三年(1638),从征喀尔喀,献驼马,有功。以巴林台吉满珠习礼私遣兵还牧,夺其所属之半赐桑噶尔。
见“达赖汗”(729页)。
契丹人使用的一种水陆两用交通工具。据宋人方勺《泊宅编》记:契丹“与中原为敌国。兵马略集,便有百万,多作大舟,安四轮陆行,以载辎重,遇塘水、黄河,则脱轮以度人马。”(卷10),不仅作战,亦日常用。出使契
见“耶律鲁不古”(1328页)。
见“喀申和卓”(2206页)。
即“斡亦剌”(24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