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生肖纪年
历史上蒙、藏等民族以十二种动物名纪年的方法。赵翼《陔余丛考》谓十二属相之说起于东汉。公元7世纪吐蕃王朝建政后,制定藏历用十二生肖循环纪年法,其排列顺序与汉历十二地支所表之十二生肖排列顺序相同,即鼠、牛、虎、兔、龙、蛇、马、羊、猴、鸡、狗、猪,称鼠儿年、牛儿年等。9世纪初,藏历又增五行、阴阳,再合十二生肖成六十年循环纪年,称“饶琼”纪年法。13世纪初蒙古国建立前后,蒙古历亦采用十二生肖纪年法,其排列顺序亦与汉历十二地支及藏历十二生肖同。元历朝皇帝之圣旨、皇后或太后之懿旨、太子或诸王等之令旨、帝师或国师之法旨中,凡以蒙古文、藏文所书,对甲子、丙子、戊子、庚子、壬子等五个年代,通用该子年所属之生肖年鼠儿年或鼠年以纪其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