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勒混
明末西藏地方政府及四世达赖加封给土族地区部落头人的职衔。明万历三十年(1602),青海互助土族地区13个头人进藏觐见四世达赖云丹嘉措,四世达赖分别授以土官,其中3人被封为此官职,即达拉博勒混(藏族),胡博勒混(土族)、霍尔郡博勒混(土族)。明代土族地区每隔一、二年要给西藏宗教上层供献布施,博勒混即负责收取和献送布施的领队。此外,还执掌宗教活动,修寺院、经堂等。均为俗人父子世袭,不辖管百姓和土地。参见“藏封土族土官制”(2574页)。
明末西藏地方政府及四世达赖加封给土族地区部落头人的职衔。明万历三十年(1602),青海互助土族地区13个头人进藏觐见四世达赖云丹嘉措,四世达赖分别授以土官,其中3人被封为此官职,即达拉博勒混(藏族),胡博勒混(土族)、霍尔郡博勒混(土族)。明代土族地区每隔一、二年要给西藏宗教上层供献布施,博勒混即负责收取和献送布施的领队。此外,还执掌宗教活动,修寺院、经堂等。均为俗人父子世袭,不辖管百姓和土地。参见“藏封土族土官制”(2574页)。
见“卡特万会战”(547页)。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自称撒拉尔,简称撒拉,意为“领兵官”,一说部族名。元称撒剌、撒剌儿,明称沙剌、沙剌族,清称萨拉、萨拉尔、撒喇以及循回、撒拉回等,主要分布在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化隆回族自治县及甘肃
即“温宿”(2281页)。
十六国时期南安赤亭烧当羌姚氏所建政权。※淝水之战后,氐族苻氏前秦政权日趋瓦解。建元二十年(384),原受前秦控制的羌人首领姚苌奔赴渭北,纠集西州豪族,叛苻坚,自称大将军、大单于、万年秦王,建年号白雀,
又名《王曾上契丹事》、《王沂公行程录》等。北宋王曾于大中祥符五年(1012)为贺契丹国主生辰使,归来后向北宋真宗皇帝所上的一篇奏疏。内详记沿途里程、馆驿、民俗及辽燕京、中京的建制等。记契丹地理尤详,故
见“耶律安端”(1311页)。
?—1748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完颜氏。雍正九年(1731),由内务府笔帖式,迁户部员外郎。十二年(1734),受命往江南学习河务。乾隆二年(1737),授浙江海防兵备道。四年,调江南河务道,转浙
见“排瑶”(2037页)。
清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部分鄂温克人的他称。亦曰索莪罗。含义说法不一,一说为“骁勇”、“善战”之意,或说乃“肃慎”或“述律”音转,有说系满语“索拉勒恩”(汉译“桦木”)的异译。来源于肃慎(一说为契丹
京语音译,又作“寄赖”。旧时京族社会一种经济协作关系,类似帮工。流行于广西防城县的巫头、山心等京族地区。分剥削型和互助型。前者出现在地主阶级和贫苦渔民之间,由占有渔箔(捕鱼工具)或投标使用渔箔的地主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