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赵高祖
见“石勒”(447页)。
见“石勒”(447页)。
托忒语,喇嘛医生。一译额木齐。卫拉特蒙古人笃信喇嘛教。有疾病不请医生治疗,只延喇嘛诵经。诵经不能愈,再求其诊治。药物大都用中草药加工熬制成豪丸等形状。
唐时南诏衙署名。为军事机构,掌管军事机密情报。参见“南诏官制”(1594页)。
见“亦文山卫”(873页)。
内蒙古驸马府邸。喀喇沁右旗第三代郡王噶勒藏为迎取清圣祖玄烨第五女和硕端静公主,于康熙三十一年(1692)修建。位于喀喇沁旗锦山镇西约3华里处,故名。为宫廷式豪华建筑,府门前左、中、右三通红色影壁,影壁
藏族部落名。在西藏那曲县境内。为“羌日六部”之一。原称霍尔,亦称霍尔巴达。辖益钦、益琼、普达、如钦玛、德萨玛、守宇妥、达德、拉机、公果玛等9个措哇,俗称“巴尔达格雄古”,意为“巴尔达九部”。统由巴尔达
元朝末年官吏勒索财物的名目。见“撒花钱”(2492页)。
见“朋春”(1482页)。
明代专门记述台湾高山族风土人情的叙事文章。作者陈第,字季立,号一斋,福建连江人。万历年间曾随浯屿将军沈有容赴台抗倭,亲临高山族村社实地调查访问,于万历三十一年(1603)回大陆后撰成此文,详记高山族人
书名。清代余庆远撰。1卷。作者于乾隆三十四年(1769),随兄游宦至云南丽江府维西厅(今维西县),以亲身目睹或采访并记成书,内容包括:气候、道路、夷人、物器4类。其中涉及纳西、藏、白、普米、傈僳、怒等
水族墓葬。呈长方形,长约2.4米,宽1.1—1.7米,高在1米之内。分上下两层,底不设石板,在棺外四周用四块石板围之,上覆一长形石板。石板上再围四块略小之石板,再盖一长形石板于顶部。坟顶置一石雕牛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