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办事大臣
清代新疆哈密军政长官。乾隆二十九年(1764)置。驻哈密。下设协办大臣(一作办事大臣) 1员。衙署有章京1员、笔帖式1员、委笔帖式6员、通判(或同知) 1员、巡检1员,管理印房、粮饷诸事。隶乌鲁木齐都统管辖。光绪十年(1884)裁。
清代新疆哈密军政长官。乾隆二十九年(1764)置。驻哈密。下设协办大臣(一作办事大臣) 1员。衙署有章京1员、笔帖式1员、委笔帖式6员、通判(或同知) 1员、巡检1员,管理印房、粮饷诸事。隶乌鲁木齐都统管辖。光绪十年(1884)裁。
?—约1644年前后明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高僧。又译印藏呼图克图。明崇祯十三年(1640),奉五世达赖、四世班禅之命赴塔尔巴哈台(今新疆塔城)参加卫拉特、蒙古王公会盟,参与制定《1640年蒙古卫拉特法典》
前秦越厉王苻生年号。355—357年,凡三年。
怒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贡山县怒族地区对借贷的一种称谓。借贷分实物和货币两种。最早发生在同族人内部,不计较利息,归还时多给一点也只是出于酬谢。后来随着各个个体家庭贫富分化的进一步发展,不管借实物或货币都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作扎哈卫,并说清代有扎哈河,在吉林城(今吉林省吉林市)南715里。
西魏、北周、隋朝大臣。鲜卑贺若氏。先世为代人,后迁河南洛阳。北魏云州刺史贺若伏连孙,西魏右卫将军贺若统之子。刚果,有干略。初以功臣子,赐爵容城县男,累迁直閤将军、大都督、通直散骑常侍、尚食典御。为宇文
明清云南车里宣慰使司所辖傣族土职。明宣德间(1426—1435),勐琏酋叭陇法之弟钪郎法因援勐涽有功,得食邑勐遮。传至刀细闷纳,于雍正间(1723—1735)随征普洱、思茅有功,授土守备职。卒,子召楠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拉新河卫,并说清代拉新河在吉林城(今吉林市)西南500余里。
见“西阳蛮”(696页)。
古城名。位于今甘肃省玉门市附近之赤斤。明为赤斤蒙古卫。康熙五十四年(1715),以策妄阿拉布坦侵犯哈密,清出兵征讨,并调兵前往驻防,设立屯田,安插民户。五十六年(1717),于旧城展筑新城,周1里1分
①清代蒙古地区佛教寺庙中一般诵经的僧人。也是上层僧职喇嘛的随从,被称为徒众。清政府对札萨克达喇嘛等僧职喇嘛所配随从班第有明确的数量规定。驻京喇嘛所带班第清政府按规定每人每月银8.5钱、米7.5斗。在寺